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3年12月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5) 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13年12月4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 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6) 由于部分投资者在开户时填写的地址不够准确完整,为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分红确认书,本公司特此提示: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如发现错误请到开户网点办理地址更正手续。 7) 咨询办法 (1)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温州银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及各大券商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98-8888(免长话费)或010-66555662。 (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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