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此次基金份额分红金额占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的比例为66.33%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2.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3年12月11日(含该日)前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6、由于直销客户支付现金分红款时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帐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2元时,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7、咨询办法: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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