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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1-2 9:22:3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鉴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的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2014版》做出新的调整,因此,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鉴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的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将自2014年1月1日起按照《申银万国行业分类标准2014版》做出新的调整,因此,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征求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结合申万二级行业分类标准中关于对消费范畴行业与非消费范畴行业的定义对《申万菱信消费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的行业分类内容做相应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修改已取得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附:《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基金合同》中"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四、投资策略"" (一)消费范畴的行业界定"原文为:

  "(一)消费范畴的行业界定

  本基金采用的行业分类基准是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申万二级行业分类。申万二级行业分类,目前具有85个子行业。

  按照狭义的消费范畴定义,归属于消费范畴的行业是指生产消费品的行业。所谓消费品,亦称"生活资料"或"消费资料",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那部分社会产品。按消费对象划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实物消费,即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的消费,例如服装、医药、食品饮料等行业。另一类是劳务消费,即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的消费, 例如景点、酒店、旅游等行业。这些生产消费品的行业,都是满足于个人的消费需求、比较纯粹的消费品行业,自然归属于消费范畴,其在申万二级行业85个子行业中占据41个。

  为了保证本基金投资标的的数量及为投资者把握更多的投资机会,本基金把狭义的消费范畴扩展成泛消费范畴。由于为生产消费品的行业提供生产资料或原材料的行业与消费的相关性最强,且增长具有一定同步性,因此,本基金除消费品外,把直接受益于消费增长、为生产消费品的行业(简称为"间接消费")提供生产资料或原材料的行业,也归属于消费范畴。例如饲料业(提供牲畜养殖所需的食物)、化纤、纺织制造行业(服装业的上游,为服装业提供原材料)、化工新材料(主要产品有聚氨酯、有机硅等产品,这些产品主要用于制造沙发等)、电气设备(包括输变电设备、电源设备、其他电力设备等,主要为电力的生产与传送提供生产资料)等。

  因此,本基金把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中的85个子行业,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消费范畴行业,包括消费品与间接消费行业;另一类为非消费范畴行业,指除消费品与间接消费行业外的所有行业。

  另外,对于某些行业诸如航空运输、银行等,航空运输既提供个人客运与货运,又给企业提供货运。银行既给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也给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这些既生产消费品又给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考虑到这些行业内的公司,都具有同样的性质,而且在对企业与个人业务上的统计在年报中有时候并没有区分。因此,对于既生产消费品又给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本基金也将其划归为消费品行业,纳入消费范畴行业。

  按照本基金对消费范畴的行业界定,归属于消费范畴的行业在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中85个子行业中占据63个行业,具体为:医疗服务、电力、燃气、水务、公交、航空运输、机场、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多元金融银行、证券、保险、零售、餐饮、景点、酒店、旅游综合、传媒、农产品加工、渔业、种植业、畜禽养殖、动物保健、交运设备服务、汽车零部件、汽车整车、计算机设备、白色家电、视听器材、食品加工制造、饮料制造、服装家纺、石油化工、其他轻工制造、家用轻工、化学制药、生物制品、医药商业、中药、通信运营、林业、农业综合、饲料、化工新材料、化学纤维、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塑料、橡胶、建筑材料、建筑装饰、电气设备、纺织制造、造纸、医疗器械、半导体、其他电子、元件、光学光电子、电子制造、通信设备、网络服务。其他22个子行业为非消费范畴,具体为:煤炭开采、其他采掘、石油开采、采掘服务、钢铁、有色金属冶炼与加工、金属制品、金属非金属新材料、通用机械、仪器仪表、专用设备、非汽车交运设备、包装印刷、环保工程及服务、港口、航运、铁路运输、物流、园区开发、贸易、计算机应用、综合。

  由于本基金是基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申万二级行业分类对消费范畴行业进行的界定,因此,若申万二级行业分类对行业或者行业内公司进行了调整,本基金将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申万二级行业分类增加了子行业,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根据本基金对消费范畴行业与非消费范畴行业的定义对该子行业进行界定,以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依据。"

  修改后的内容为:

  " (一)消费范畴的行业界定

  本基金采用的行业分类基准是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申万二级行业分类。申万二级行业分类,目前具有104个子行业。

  按照狭义的消费范畴定义,归属于消费范畴的行业是指生产消费品的行业。所谓消费品,亦称"生活资料"或"消费资料",是指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那部分社会产品。按消费对象划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实物消费,即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消费品的消费,例如服装、医药、食品饮料等行业。另一类是劳务消费,即以劳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的消费, 例如景点、酒店、旅游等行业。这些生产消费品的行业,都是满足于个人的消费需求、比较纯粹的消费品行业,自然归属于消费范畴,其在申万二级行业104个子行业中占据45个。

  为了保证本基金投资标的的数量及为投资者把握更多的投资机会,本基金把狭义的消费范畴扩展成泛消费范畴。由于为生产消费品的行业提供生产资料或原材料的行业与消费的相关性最强,且增长具有一定同步性,因此,本基金除消费品外,把直接受益于消费增长、为生产消费品的行业(简称为"间接消费")提供生产资料或原材料的行业,也归属于消费范畴。例如饲料业(提供牲畜养殖所需的食物)、化纤、纺织制造行业(服装业的上游,为服装业提供原材料)、电气自动化设备、电源设备及高低压设备等(主要为电力的生产与传送提供生产资料)。

  因此,本基金把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中的104个子行业,划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消费范畴行业,包括消费品与间接消费行业;另一类为非消费范畴行业,指除消费品与间接消费行业外的所有行业。

  另外,对于某些行业诸如航空运输、银行等,航空运输既提供个人客运与货运,又给企业提供货运。银行既给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也给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这些既生产消费品又给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考虑到这些行业内的公司,都具有同样的性质,而且在对企业与个人业务上的统计在年报中有时候并没有区分。因此,对于既生产消费品又给企业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业,本基金也将其划归为消费品行业,纳入消费范畴行业。

  按照本基金对消费范畴的行业界定,归属于消费范畴的行业在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中104个子行业中占据76个行业,具体为:医疗服务、电力、燃气、水务、公交、航空运输、机场、高速公路、房地产开发、多元金融银行、证券、保险、一般零售、专业零售、商业物业经营、餐饮、景点、酒店、旅游综合、文化传媒、营销传播、农产品加工、渔业、种植业、畜禽养殖、动物保健、汽车服务、其他交运设备、汽车零部件、汽车整车、计算机设备、白色家电、视听器材、食品加工、饮料制造、服装家纺、石油化工、其他轻工制造、家用轻工、化学制药、生物制品、医药商业、中药、通信运营、林业、农业综合、饲料、化学纤维、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塑料、橡胶、纺织制造、造纸、医疗器械、半导体、其他电子、元件、光学光电子、电子制造、通信设备、水泥制造、玻璃制造、其他建材、房屋建设、装修装饰、园林工程、基础建设、专业工程、电机、电气自动化设备、电源设备、高低压设备、互联网传媒。其他28个子行业为非消费范畴,具体为:煤炭开采、其他采掘、石油开采、采掘服务、钢铁、工业金属、黄金、稀有金属、金属制品、金属非金属新材料、通用机械、仪器仪表、专用设备、运输设备、航天装备、航空装备、地面兵装、船舶制造、包装印刷、环保工程及服务、港口、航运、铁路运输、物流、园区开发、贸易、计算机应用、综合。

  由于本基金是基于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申万二级行业分类对消费范畴行业进行的界定,因此,若申万二级行业分类对行业或者行业内公司进行了调整,本基金将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申万二级行业分类增加了子行业,则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根据本基金对消费范畴行业与非消费范畴行业的定义对该子行业进行界定,以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依据。"

  

  关于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将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如下:

  (一)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申万300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0%+1年定期存款利率×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0%+1年定期存款利率×5%"。

  (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天相成长100指数收益率*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0%"。

  (三)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新华富时A200指数收益率*8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8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5%"

  上述变更事项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上述三只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

  二、相关基金合同的修改

  为确保上述三只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合同中涉及业绩比较基准的进行修订。本项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一)《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申万菱信盛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第五节"基准指数选择"中变更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7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20%+1年定期存款利率×5%。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2、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中信交易所国债指数由中信证券发布,是中信债券系列指数中一员,该指数市场影响力大,被基金业广泛用作衡量债券投资收益的评价基准。"

  (二)《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申万菱信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八节"业绩比较基准"中变更为: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收益率*20%。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2、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中信交易所国债指数由中信证券发布,是中信债券系列指数中一员,该指数市场影响力大,被基金业广泛用作衡量债券投资收益的评价基准。"

  (三)《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

  《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第七节"业绩比较基准"中变更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15%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停止计算编制这些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1、作为专业指数提供商提供的指数,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的中证系列指数体系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市场影响力;

  2、在中证系列指数中,沪深300指数的市场代表性比较强,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

  以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及合同修改事宜已取得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变更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投资者如对上述事项有任何疑问,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smu.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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