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14年3月4日顺利结束募集,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简称: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代码:150166)符合相关认购条件和要求的认购申请予以全部确认,即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100%;对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简称: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代码:164510)的认购申请给予“全程比例配售”,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7/3×国富恒利分级债券B的最终确认认购金额)/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为26.04%。 投资者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的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提交的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的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因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份额发生比例确认,对投资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份额的认购申请确认不受认购最低限额限制。 对于投资者未被确认的认购申请金额,将按相关规定于2014年3月7日自基金募集账户划出。敬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募集初始面值为 1 元,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会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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