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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系列)

2014-3-7 9:09:39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7日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主代码000346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34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1月0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4年3月10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3月10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03460003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以两年为一个运作周期,在运作周期内,每季度有一个工作日开放申购、赎回(即受限开放期)。自本基金成立日起每个季度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受限开放日,受限开放日距离当前运作周期首日以及结束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为期5-20个工作日的自由开放期,投资者可选择继续持有、申购、赎回或者办理其它业务。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14年3月10日为本基金的第1个运作周期内的第1个受限开放日。

投资人可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期内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 申购、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2申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具体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M<1,000,000.000.6% 
1,000,000.00≤M<3,000,000.000.4% 
3,000,000.00≤M<5,000,000.000.2% 
M≥5,000,000.00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份额类别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率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180天≤N<2年

N≥2年

0.2%

180天≤N<2年

N≥2年

0.1%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并按照持有期限的不同将赎回费按照不同比例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用的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注:1年指365天)。

(2)本次受限开放期是本基金第1个运作周期的第1个受限开放期,A类份额赎回费率为0.7%,C类份额赎回费率为0.5%。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5.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4年3月11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的第一个受限开放日即2014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本基金首个运作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运作周期期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季度月(即3月、6月、9月、12月,下同)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开放,即仍为封闭期(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在本基金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自该运作周期首日起每个季度月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开放,即仍为封闭期(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

(2)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每个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5%(含)。对于本受限开放期,该特定比例为5%。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5%)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和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3)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4)基金管理人将于受限开放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上公告本次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8)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10)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址:www.ccnfund.cn;

(11)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优化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530005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解聘基金经理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马志强、陶灿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乔林建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基金名称乔林建
离任原因工作需要
离任日期2014-03-06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继续担任建信创新中国股票基金和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530021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解聘基金经理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黎颖芳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朱建华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基金名称朱建华
离任原因工作需要
离任日期2014-03-06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继续担任建信双周理财基金、建信月盈理财基金、建信安心回报债券基金和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7日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3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建信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建信社会责任股票
基金主代码530019
基金管理人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解聘基金经理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许杰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姚锦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基金名称姚锦
离任原因工作需要
离任日期2014-03-06
是否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继续担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首席策略师、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基金和建信积极配置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有关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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