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4年3月10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欧菲光(证券代码:002456)、华谊嘉信(证券代码:300071)、南国置业(证券代码:002305)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赎回后的 最低保有份额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4年3月1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限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3月14日起,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赎回后的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详情如下表。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最低保有份额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06(免长途费用) 本公司网站: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本公司将按照上述调整内容在相关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修改有关内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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