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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4-5-30 7:39:25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30日1.公告基本信息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华龙证券自2014年6月3日起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华龙证券自2014年6月3日起开始代理本公司旗下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67)的销售业务。

  2.需要提示事项

  2.1、投资者在华龙证券办理该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华龙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2、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2.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89-8888(全国)

  96668(甘肃省内)

  网址:http://www.hlzqgs.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3.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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