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19】1157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股票型、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工银瑞信”),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 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将自 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 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 台,其他销售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 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者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等业务。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网点同 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 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II 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 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 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 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 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11、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12、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 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 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 时查询。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 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19 年 11 月 11 日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工银瑞信产业升 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 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6、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咨询认购事宜,也可拨打农业 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及其他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认购事宜。 17、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咨询认购事宜。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9、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 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IV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投 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投资于港股通 投资标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股票资产的比例为 0%-50%),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产业升 级主题范围内的股票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 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 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 种的投资比例。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包括:投资组合的风险、管理风险、合规 性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 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判断本基金是否 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 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 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 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 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V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目 录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1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5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6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9 五、清算与交割...............................................................12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13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份额简称:工银产业升级股票 A A 类份额代码:007674 C 类份额简称:工银产业升级股票 C C 类份额代码:007675 (二)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股票型基金。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的其他投资人。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2、其他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 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七)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 2019 年 11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面向投资者发售。基金募集期 如需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并且募集期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 月。 2、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 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 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 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 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 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 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3、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八)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费用种类 情形 费率 费率 M﹤100 万 1.2% 100 万≤M﹤300 万 0.8% 300 万≤M﹤500 万 0.6% 认购费率 M≥500 万 按笔收取,1,000 元/笔 0% 注:M 为认购金额 本基金认购费由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价格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 元。 (1)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认购 A 类基金份额,当认购费用为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 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 A 类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 元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 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 利息,可得到 9,886.42 份 A 类基金份额。 (2)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投资者认购 C 类基金份额,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 2 位以后的部分 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 的利息为 5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00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C 类基金份额,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 利息,可得到 10,005.00 份基金份额。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5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投资者发售。 2、认购的限额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网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 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 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中 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 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3、基金募集期间,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 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 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 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 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4、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5、本基金不设募集上限。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 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以及工银瑞信 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 1 元。如果认购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或账户注册)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中国护照、外国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台胞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及复印 件;除上述明确列举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外,投资者提交其它证件的,由登记机构根据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最后认定其是否有效; (2)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及加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个人); (4)填妥的《个人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 (5)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针对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胞证、外国护照的投资者,应同时提供港、澳、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7 台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表以及其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 证明。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本人身份证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开户的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办理认购申请日(T 日) 后的第 2 个工作日(T+2 日,下同)起在直销柜台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 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 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间当日 16:00 前到 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个人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6:00 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 资者仍需认购,需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款项。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 算账户: ①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个人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 16:00 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 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开立基金账户,开户时投资者需接受本公司认可的 身份验证方式。 3、认购流程 (1)投资者通过电子自助交易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行基金 的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加本公司关于 网上交易的相关公告。 (3)认购申请在工作日 16: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在本公司电 子自助交易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线支付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方式缴款。 (四)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柜台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 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 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柜台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五)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认购 金额起点为 1 元。如果认购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 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柜台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今后 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销 售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销售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 投资基金的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柜台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00 至 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0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及经办人签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及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章);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7)填妥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 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柜台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具体以直销柜台规定为准):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 T +2 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 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 T +2 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 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认购应开通机构网上交易功能,填写并提交 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机构)》;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机构版)服务协议》。 机构投资者成功开通网上交易功能后可直接登录本公司机构电子自助交易提交认购申 请。电子自助交易在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 24 小时均可进行认购,但工作日 16:00 之后以 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电子自助交易的认购申请在 工作日 16:00 之后不得撤销。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柜台认购及电子自助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 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 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 16:00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1 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付号:10210000041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 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6:00 前未到账,当日申请无效;如果投 资者仍需认购,应于次日重新提出认购申请并划付认购资金。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 金结算账户: ①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 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 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2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 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完成。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3 六、本次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传真:010-81042588、010-81042599 联系人:宋倩芳 联系电话:010-66583193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王菁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5 联系人:赵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www.bank.pingan.com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联系电话:021-54509977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客服电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788 网址:www.66zichan.com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6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8)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联系人:宁博宇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址:www.lufunds.com (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联系人:张慧 电话:025-66996699-882796 传真:无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1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显龙山路 19 号 1 幢 4 层 1 座 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A 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 联系人:黄立影 电话:010-89188345 传真: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0888816 网址:http://fund.jd.com (11)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 层 5312-15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联系人:李雯 联系电话:010-60842306 客服电话:400-021-8850 传真:010-85097308 网址:http://www.harvestwm.cn/ (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王诗玙 联系电话:021-20613999 客服电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8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1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定代表人:戎兵 联系人:魏晨 联系电话:010-52413385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1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jijin.com (1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 5 层 518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3 号楼为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李唯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86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9 (1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康宁街北 6 号楼 6 楼 602、603 房间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国际电子城 b 座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联系人:胡静华 电话:0371-85518396 传真:0371-85518397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 10 号 法定代表人:于龙 联系人:吴鹏 联系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1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 联系人:余翼飞 联系电话:021-80358749 客服电话:400-821-5399 传真:021-38509777 网址:http://www.noah-fund.com/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 号华融大厦 27 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马勇 联系人:文雯 联系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8-166-1188 传真:0010-83363072 网址:http://8.jrj.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 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注册登记业务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 层 法定代表人:王海璐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00 联系人:朱辉毅 (五)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名 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工银瑞信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1 负责人:廖海 电 话:021-51150298 传 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六)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 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电话:(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珊珊、贺耀 联系人:贺耀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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