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基金 >> 基金评论 >> 正文

基金面临“三重门”

2011-4-15 8:46:00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评论
核心提示:2010年4月21日,券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相关规则同时出炉。与券商积极试水期指相比,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步伐要缓慢得多。推荐阅读揭秘华商大摩华鑫重仓股王亚伟出手炒新抢筹惠博普同门基金业绩能差21个百分点3大系公私募瓜分联化科技增发每日一词:

  2010年4月21日,券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相关规则同时出炉。与券商积极试水期指相比,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步伐要缓慢得多。

推荐阅读 揭秘华商大摩华鑫重仓股

揭秘华商大摩华鑫重仓股

  • 王亚伟出手炒新 抢筹惠博普
  • 同门基金业绩能差21个百分点
  • 3大系公私募瓜分联化科技增发
  • 每日一词:巧用基金转换
  • 2011基金4月度投资分析报告

  时隔《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推出后近3月,汇添富基金公司推出的“一对多”专户产品才首次尝试股指期货交易,随后国投瑞银、大成基金和博时基金旗下“一对多”专户产品宣布参与股指期货

  但此时参与股指期货的基金产品仅限于专户产品,专户理财产品作为类私募产品,只向部分百万元级别资金开放。而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其参与股指期货仅是纸上谈兵,迟迟不见实际操作。直到2010年下半年,中证南方小康ETF(爱基,净值,资讯)及联接基金的招股说明书明确约定投资股指期货,由此开启了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破冰之旅。

  对此湘财证券金融衍生品部负责人张银旗表示,专户理财产品对的是风险承受能力比较强的客户,但公募基金主要面向大众,监管层在大众理财产品涉足股指期货方面态度更加谨慎,同时公募基金参与涉及到基金契约的修改问题,由此导致老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可能性不大,使得公募基金难以在股指期货上打开突破口。

  中证期货分析师刘宾向期货日报记者透露,目前基金公司实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账户并不多,基金的套保持仓在整个机构投资者的套保持仓占比中份额很少。

  据记者了解,根据目前的监管规定,股票型基金的仓位不得低于60%,基金被动保持着高仓位,即使看空市场,受仓位限制,也难以规避系统性风险。而股指期货推出后,股票型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后可有20%的空头仓位,这样股票型基金通过降低仓位,卖空指数,规避系统性风险。股指期货的推出对于基金而言能够起到很好的避险作用,那为何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热情并不高呢?

  “基金行业的排名制度、基金经理的频繁更换以及目前的股指期现行情是制约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三大因素。”刘宾告诉记者,从目前基金行业实行的业绩考核模式看,年度收益率被普遍作为计算指标,而且通常以相对收益率进行排名。因此,基金主要关注与同行业之间的比较,如果行业操作整体亏损,只要某只基金能相对抗跌也能取得较好的排名,所以基金对取得稳定收益的压力并不是很大,这也降低了他们使用对冲工具平滑风险的积极性,因为一旦使用对冲工具,在大行情到来时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高收益,影响到基金公司的行业排名。

  同时,基金经理的频繁跳槽也影响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力度。据统计显示,2010年基金经理变更总数高达394次,平均每天有1.1名基金经理发生变更,而2009年为208次,2008年为117次,2007年为49次。“过于频繁的基金经理变更使得基金投资风格难以延续,在相对短暂、非持续性的基金产品管理过程中基金经理更为关注的是如何获得产品的高收益,提升个人的职业评级,而非如何通过股指期货规避市场风险。”刘宾表示。

  “从目前的期现货市场来看,套期保值的机会并不多,大盘处于历史点位的中下位置区间振荡,基金公司避险的需求没有那么的强烈。”刘宾认为,股票点数的走高会增加基金的避险需求。

  国泰君安期货股指期货分析师唐全福表示,从上证指数周线分析,目前市场依然存在阶段性套保的机会,大盘指数从今年1月份的2660点上涨到目前的3000点左右,收益接近15%,一旦宏观紧缩政策更加明确,基金可以放开套保头寸。

  东方证券研究所金融衍生品首席分析师高子剑表示,基金目前最有兴趣的是Alpha策略,买进强势股,沽空股指期货。这样的策略可以保证无论大盘涨跌,都可以获得绝对收益。而且,由于股指期货长期升水,沽空相对有利,将增进Alpha策略的收益。

  如果股指期货升水的趋势不改,在长期升水的前提下,保本基金和股指期货类ETF等策略都不适用,因为这些都是买进股指期货,升水相当于拉高进场成本。

分享到:分享到新浪微博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1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