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到保险(放心保)等机构下半年来逐渐涉足公募,而与公募基金业务形态最为接近的阳光私募,却无望在今年分得公募市场一杯羹。 据东方早报报道,今年5月,知名阳光私募公司北京星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石投资”)宣布进军公募,并乐观预期在年内有望发行首只公募产品,但近日,该公司总裁杨玲坦言,由于《私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迟迟未能出台,星石投资公募产品在年内成行的可能性较低。 PE/VC监管权突变“搅局”此前的今年5月,星石投资在其官网的组织架构图上新增“公募事业部(筹)”这一分支,引起市场关注。 彼时,杨玲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星石投资已确定产品方案、投研模式与公募队伍,6月1日新基金法生效后,即着手申请公募资格,产品很有可能在年内发出。 “当时我们觉得应该比较顺利,因为2月公布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里,对什么样的私募基金可以开展公募业务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而《私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也同期出台。”星石投资一位内部人士指出。 根据暂行规定的要求,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二是最近3年证券资产管理规模年均不低于20亿元。规定自6月1日开始实施,也就意味着阳光私募可以在这一日期后向证监会提交申请。 “基金业协会还组织阳光私募机构相关负责人培训,请了协会中公募基金风控的负责人来讲解基金产品的风控合规要求,当时我们都认为应该(私募开展公募业务)问题不大。”一位私募人士表示。 但一项部委职能调整,却给这桩看似顺利的事增加了不确定性。 星石投资内部人士表示,尽管《暂行规定》里对阳光私募的管理规模提出了要求,阳光私募却必须等待私募管理办法出台之后,根据私募管理办法到基金业协会备案、确认规模,再配合其他要求申请公募业务。但今年5月底,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计划调整部委职能,拟将私募股权投资及创业投资(PE/VC)的监管职能划并至证监会。 “如此一来,PE/VC也属于私募基金,因此私募管理办法的范围就相应扩大,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需做出很大修改,推出时间也相应后延。现在已经10月了,管理办法还没出台,而从申请到获批,再到申报产品,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因此今年能成立(公募产品)的可能性比较小。”该人士表示。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券商系、保险系基金公司已经箭在弦上。8月底,东方证券资产管理公司斩获首个证券公司公募基金业务牌照,而中国证监会日前披露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审核情况显示,首个保险系基金公司国寿安保基金公司已通过评审会, 中金公司也已递交设立全资基金子(财苑)公司的申请并获受理。 星石投资内部人士表示,从券商的申请流程中可以看到,现场检查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为此,星石投资进行大规模的内部整改,新设合规风控部,并比照公募基金公司的监管要求对新办公地进行建设装修,在物理上保证实现各种监管要求,以期在私募管理办法出台后缩短审批时间。 私募管理办法料年内出台杨玲预估,私募管理办法应该在今年年底前出台。不过,由于对于进军公募后的成本控制较为在意,公司倾向将估值清算等后台系统等系列业务全面外包,而监管层应会要求对外包公司的资质做审核,因此与外包公司相应的管理办法也有待出台。 杨玲表示,星石投资目前的后台业务也是采取外包模式,但从法律角度来看,阳光私募的发行主体是信托公司,信托发行的模式在国内市场是成熟的。 “而私募基金做公募,责任主体则是私募公司本身,通过这种模式发行产品,模式是不成熟的,肯定要等外包管理办法与私募管理办法出台。出台后,外包公司与我们都要做相应的准备,然后对接,这个磨合的时间可能较长。”杨玲说。 但即便如此,星石投资在短期内还是优先考虑外包模式。 “因为从当前的公募基金市场来看,发行股票型基金的规模效果比较差,自建后台的性价比很不合适。”杨玲说。 一项针对18家阳光私募的调查显示,83%的阳光私募表示将积极关注,未来会申请公募牌照,但多数私募都是抱着先拿到牌照再说的态度,因为近年来,银行销售渠道尾随佣金占基金管理费的比重越来越高,阳光私募对发行公募的刚性成本颇为忌惮,“没有几家私募能玩得起发公募的亏损。” 杨玲指出,星石投资将来仍定位于私募公司,不同于公募基金对规模颇为在意,星石投资的公募业务只是公司在绝对回报领域里产品线的延展,“我们现在的想法就是稳步推进,只要我们成本控制得好,规模小点问题也不大,先做业绩。”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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