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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南方基金律师:我们能够胜诉

2009-4-14 10:10:48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4月13日消息,针对南方基金97亿红利违约事件,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表示,从事实和法律依据来看,基民都能胜诉。

  张远忠表示目前有四个方面对基民有利:一是合同违约。“基金每年分红最多不超过12次,年度分红不超过12次,分红的时候不能低于每年收益的90%,南方基金没有做到这点。”;二是条款本身不清,“条款里并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分利润,但我认为这点可以通过《合同法》得到合理解释;三是具备分红条件时应及时分红,而南方基金在一年过后都没分;第四是依据《合同法》可以要求对方随时履行合同。

  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条款方面存在很大漏洞。“虽然有条款约束,但是基金公司可以根据这些条款对分红做出自由度很大的安排。比如基本上开放基金的分红条款都提到一条,叫做当期如果发生亏损的话不分红。这个当期怎么解释?实际上这个没有做明确的规定,当期有一个不明确的一个界定,他这样就可以说比如说我08年亏损了,那么这个当期究竟指哪一天?没有明确规定。”

  综合上述因素,张远忠认为从事实法律依据方面看基民都能够胜诉。

  “我们希望南方公司能够主动,就此事做一个表态,你接受了如此高的信任,但是具体在履行义务的时候没有达到信任的义务,这本身就是个问题,我们的仲裁和诉讼不是目的,我们希望投资人的利益能够得到切实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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