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基金数据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基金 >> 私募基金 >> 正文

重组当诱饵 个别私募基金捞取“灰色”收益

2010-9-6 12:46:28  文章来源:和讯网  作者:陈致远
关键词:私募基金 重组股 上市公司 灰色收益 ST股
核心提示:据该私募基金相关人士介绍,他们的生意就是找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忽悠”控股股东低价收购一些资产,然后将这些资产卖给上市公司。部分私募基金干脆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谋重组事项,然后发布消息,等待二级市场股价大幅上扬后,再和控股股东

  私募基金正在做一门“发财”的生意。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近来有私募基金通过潜伏进一些ST股,然后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联系,意图主导重组,通过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消息推高股价,从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同时获利。

  低位进入“忽悠”重组

  一家私募基金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他们现在已不太参与二级市场,目前正在做一门“发财”的生意。

  据该私募基金相关人士介绍,他们的生意就是找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忽悠”控股股东低价收购一些资产,然后将这些资产卖给上市公司。收购资产的时候PE可能在五六倍,以现在的发行情况看,卖给上市公司的PE至少也在二三十倍。

  在这个操作过程中,私募基金要做的事情就是提前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该上市公司股票,同时和控股股东联手收购资产,再卖给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只要涉及到资产注入,股价在一般情况下都会大幅上涨,私募基金既在一级市场赚了钱,也在二级市场上赚得钵满盆满。

  据介绍,这类私募基金瞄上的上市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主业经营比较惨淡,反而是控股股东看重壳资源价值,或者卖壳,或者自己主导重组,最终使这些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大幅上涨。

  证券时报记者从另一私募基金处也获悉,该私募基金通过研究发现一只比较“干净”的ST股,随后在二级市场大举增持,但是绝对持股量控制在举牌红线5%以下,在该私募持股量增持至4.9%左右时,该ST股控股股东发现了该私募的动向,于是找到该私募老总电话,问其意欲何为。

  上述私募基金老总表示想买壳重组该ST股,而该ST股控股股东告诉私募基金老总,请他不要打这家公司的主意,控股股东正打算重组这家ST公司,向该公司注入矿权。随后,该股股价在二级市场一路上扬。

  记者了解到,该私募已运营3年左右,除了雄厚的资金实力之外,还有不少实业资产,只要有“干净”的壳,他们就想买下主导重组,最终达到推高股价的目的。

  游走在法律边缘

  私募如此操作,是否涉嫌内幕交易操纵股价?

  上述私募基金人士也表示,这些操作确实会或多或少触及内幕交易,规避策略就是将时间拉长,他们持有一只重组股的时间一般都会在一年以上。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郑伟明律师表示,目前看,上述操作确实是处在灰色地带,这些私募先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一定的股票,自己又有实业资产,确实也想进行真的重组,虽然重组并不一定成功,但由于这些私募基金有重组的实力,上市公司一旦有重组消息,股价往往会闻风而动,私募基金提前买入的股票会获利丰厚。

  从实际情况看,在市场向好时,此类重组往往会是股价的催化剂,但这些重组的背后,往往也蕴藏着风险。

  深圳一家私募基金的相关人士表示,2007年曾有一家颇具背景的公司主导某上市公司的重组,在重组消息的刺激下,基金、私募等一批机构投资者冲入该上市公司,股价不断上涨,随后该上市公司果真停牌重组,但是不巧的是,在停牌期间,2008年A股大幅下跌,等到该上市公司公布重组方案复牌后,该上市公司股价下跌惨烈、连续跌停,套牢了一大批赌重组的投资者。

  深圳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公司投资总监表示,他们在调研上市公司时,也发现过此类情况,一些资金实力比较强的私募基金,事先潜伏进一些ST股,然后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联系,意图主导重组。部分私募基金干脆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谋重组事项,然后发布消息,等待二级市场股价大幅上扬后,再和控股股东实行利益分成。甚至有私募基金意图联手公募基金共同在二级市场拉抬股价,谋取内幕交易带来的灰色利益。

  “这显然是有违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公募基金应该规避此类非法交易。”上述投资总监表示,一些私募基金其实根本不是用真金白银重组ST公司,而是利用重组的虚假消息散布于二级市场,然后为自己捞取利益,投资者应该仔细辨认。

  =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0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