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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搅局中百集团控股权 舆论质疑是炒作

2013-10-24 8:45:49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10月22日,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长崔军发表了第二封给中百集团全体股民的公开信,搅局中百集团的控股权。信中称,宝银创赢已与中百集团一些“重要股东”达成共识,“达成共识”的股东联合持股量已经超过第一大股东,

  10月22日,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长崔军发表了第二封给中百集团全体股民的公开信,搅局中百集团的控股权。信中称,宝银创赢已与中百集团一些“重要股东”达成共识,“达成共识”的股东联合持股量已经超过第一大股东,将提议改选中百集团董事会。但此说却引发了媒体和投资者的怀疑,纷纷质问“是真的吗”?

  对于崔军来说,有了“重要股东”的合力,才有希望完成他信中“提交7名新董事候选人名单”的愿望。其实,崔军早已这么想,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由于二股东长期不能进入中百集团董事会,崔军萌生了增持这家公司股票,联合二股东把大股东拉下马的想法。” 6月19日,《证券时报》记者曾灿《新光提议改选中百董事会“时机不对”》一文中亦曾提到,中百集团董事会以“不符合公司章程”为由否决了现任二股东新光控股提名2名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某种意义上,与崔军结盟也符合新光控股的意愿。

  而没有新光控股的支持,宝银创赢的股东阵营联合持股量很难超过第一大股东。但是,据新光控股副总周义盛10月23日对媒体表示,“宝银创赢曾跟公司联系过,但由于相关事项可能对二级市场有所影响,所以公司将谨慎做出决定”,并且告知,大概还需要1至2周时间才会有确定的答复。此前还有媒体报道,新光控股投资中百集团亏损已达2亿,执行总裁栗玉仕早有表态“已萌生退意”。显然,新光控股还不在崔军的股东阵营中。

  那么,崔军联合重要股东其事,真实性几何?10月23日,《证券时报》记者陈性智的《宝银创赢要求改选中百集团董事会》一文中,中百集团董事会秘书杨晓红亦对此事作出回应:“虽然崔军在其公开信上声称联合持股量已经超过第一大股东,但公司至今未收到其持股证明及其他股东授权其行使股东权利的委托函。”

  这是崔军第二次就中百集团的发布公开信,10月15日,其发出的第一封公开信中,还向全体股东提出了5点建议,要求公司发行优先股,并成立投资部有其旗下的宝银创赢负责投资理财。对崔军此举的动机,长江期货总经理@谭显荣长江表示“炒作概率较大。”有投资者的认为,“从现在他的高调态度看,可能是为了推高股价,从中获利。”

  对于崔军的举动能否成功,舆论中的评论也多持怀疑态度。中百集团系武汉国资委下属公司,如英大证券李大霄所说“国资委资金雄厚,只要想控股,完全可以通过增持实现。”

  事实上,此举这不是崔军首次所为。2011年7月,崔军给招商银行董事长傅玉宁写公开信,意欲阻止招行配股,并建议公司向巴菲特增发H股。2012年8月,崔军又建议兴业银行中小股东在临时股东会上一起否决相关议案及回购股票。今年5月,崔军再次提议华北高速进行股份回购。这几次事件中,崔军的操作手法和公开信的内容均大同小异,无非是号召中小股东联合起来,否决或提出某项提议,要求公司回购股票或请其旗下投资公司进行理财。甚至“打造中国的伯克希尔?哈撒韦”的“宏伟目标”,亦曾多次出现在不同公司主体的事件中。不过,上述“提案”最终均未能实施。有媒体发现,“一个很明显的趋势是,崔军发信的频率越来越快。以前是一年一次,今年几个月就发一次。”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认为,作为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影响上市公司管理层,参与公司治理,这是在资本市场中积极,应当鼓励的方向。相对于大股东来说,普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在股东利益的博弈中,都属于弱势群体,其意志和诉求难以反映到公司的经营和治理当中,上市公司应该给予这类群体更多畅通的沟通渠道,而中小股东亦应更积极地向管理层反应合理的利益诉求。但崔军这种动则发股东公开信,制造新闻事件,利用媒体影响上市公司,进行自我炒作的做法,却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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