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风波中的武汉生物:研发能力下降 涉多起行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启阳路4号   更新时间:2018/7/27 15:53:34  

  凤凰网财经启阳路4号出品 文|杨芳 实习生周蓉 编|彭彬

  “疫苗门”持续发酵,当长生生物被推到风口浪尖时,另一家武汉生物“问题疫苗”案也浮出水面。

  根据食药监2017年11月3日发布的消息,武汉生物400520支百白破疫苗(生产批号:20167050-2)效价指标不合格,分别销往了重庆和河北疾控中心。相比同个公告中宣布的长春长生25万支左右效价不合规的疫苗来看,武汉生物远超长春长生。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近日发布公告,武生所2016年生产的201607050-2批次效价不合格疫苗共计400520支,分别销往重庆市和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未使用的疫苗全部封存并由涉事企业召回,于2018年5月4日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监督下进行了销毁。

  武汉生物曾以研发能力强著称,不过公司近年来研发能力有所下滑。和长生生物一样,武汉生物疫苗销售多次出现销售人员行贿。

  不合规数超长春长生 百白破疫苗已恢复生产

  2017年11月3日,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武汉生物400520支百白破疫苗(生产批号:20167050-2)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效果,但是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武汉生物该批次不合格疫苗数量多于长生生物。这批疫苗中,一半(19万支左右)流向重庆市疾控中心,一半(21万支)流向了河北省。

  同个公告中,长春长生批号为201605014-01疫苗也测定效价不合格,共计252600支,全部销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比长春长生效价不合规疫苗来看,武汉生物远超长春长生。

  河北省疾控中心7月23日在官网公布了《河北省安排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其中表示,武汉生物问题疫苗据统计共有21万支进入河北,流向石家庄、廊坊市及定州三地,共有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河北省使用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开展后续剂次百白破疫苗的常规接种。

  另据中疾控官方消息,河北、山东、重庆三省市接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补种工作陆续展开,将根据已接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剂次的不同,采取不同补种措施,受种总剂次不超过5剂次。

  食药局表示,长春长生生物公司自去年以来一直未恢复百白破疫苗的生产,武汉生物公司整改后,中检院对其连续生产的30批百白破疫苗进行效价测定,结果全部符合规定,结合现场检查,恢复生产。国家药监局7月26号发布公告,武汉生物后续30批百白破疫苗合格。武汉生物公司整改后,中检院对其连续生产的30批百白破疫苗进行效价测定,结果全部符合规定,结合现场检查,恢复生产。

  武汉市食药监局官网显示,2018年5月29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局对武汉生物作出行政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罚没款的金额尚未对外披露,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公开。

  凤凰网财经梳理发现,在2017年11月3日被公布上述批次疫苗不合格后,2017年12月19日,其官网还发布武汉公司多个产品在2017年GMP再认证中喜获GMP认证证书的消息,其中认证的产品中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武汉生物的百白破疫苗曾在2005年、2007年等年份获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证书、中华医学科技奖等、武汉市科技进步奖等七项奖项。

  武汉生物为国资系药企 百白破为主打产品

  武汉生物是国药集团旗下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中国生物在北京、上海、武汉、成都、长春、兰州分别设有6家未上市子公司,以及北京天坛生物一家上市公司。天坛生物拥有一家名为“武汉血液制品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武汉生物并非天坛生物子公司。

  天坛生物与武汉生物并无业务联系,但人员关系密切。天坛生物董事长杨晓明曾担任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天坛生物前董事魏树源曾担任武汉生物总经理,天坛生物前监事袁晓湘曾担任武汉生物人事经理。武汉生物还是卫光生物(002880)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7.25%,同时武汉生物的财务总监陈勇担任卫光生物的董事,武汉生物总经办主任吴德鑫担任卫光生物的监事。

  虽然武汉生物尚未上市,但和不少上市公司关系密切。武汉生物和国药一致、天坛生物的最终控股股东都是国资委,并与两家公司都存在关联交易。据媒体报道,2016年武汉生物和国药一致有118.52万元的关联交易,但2017年关联交易消失。2017年武汉生物与天坛生物的关联交易为1140万元。

  武汉生物的主导产品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麻疹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狂犬病;乙型肝炎;破伤风等三种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其中,百白破、乙脑、麻疹、乙肝疫苗为一类疫苗,狂犬病等为二类疫苗。武汉生物主要产品为一类疫苗。

  目前我国的疫苗管理模式采取的疾控中心—卫生行政系统的执行模式。国家统一控制计划内(一类)疫苗和并严格管理计划外(二类)疫苗,前者通过国家定价、免费供应、强制推行,后者在同等监管的基础上销售基本放开。一类疫苗属于低利润的寡头垄断,而二类疫苗属于高毛利的垄断竞争。

  基于国家定价、免费供应、强制推行的销售模式,作为国企的武汉生物自然不愁销路。中国去年疫苗签发量超过7亿剂,增长2%。未来随着生育限制的放开,需求会更大(虽然疫苗质量事件会短暂压抑需求)。因此,未上市的国企通过营销来扩大销售的意愿并不强烈。以已经上市的同门——天坛生物(以血液制品和疫苗为双主业)为例,我们可以发现其销售费用占比远低于民营企业。

  目前,武汉生物是中国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最大制造公司,市场份额高达80%,公司拥有年产7500万剂量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生产基地。但武汉生物出问题的疫苗也就是其拳头产品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

  牵扯多个行贿案 研发能力下降

  据武汉生物官网资料,该公司拥有强大的科研人才储备。

  建所60年来,国药中生武汉公司造就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生物制品学专家,其中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专家1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新药评审委员会专家12人,卫生部生物制品标准化委员会委员4人,享受国家政府津贴者23人。承担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攻关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湖北省、武汉市重点攻关计划等多项重大课题,取得各级成果奖及科技进步奖147项。拥有“卫生部单克隆抗体中试实验室”、“卫生部狂犬病街毒实验室”、“湖北生物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实验动物中心”,以及P3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

  国药中生武汉公司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生物制品系统唯一的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17人,已培养毕业博士研究生32名,硕士研究生124名,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41名,为生物制品行业培养了一批高级生物技术人才。

  武汉生物现有16个GMP生产车间,30多个品种通过GMP认证,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

  不过,近年来武汉生物研发能力呈现下降趋势。在医药行业媒体药智网发布的《2016年生物药研发实力排行榜》中,武汉生物曾高居榜首,同门的天坛生物排名第三。但2017年和2018年,武汉生物和天坛生物都跌出了前十。武汉生物在2017年排名13,2018年已经跌出前50了。

  查询智药网的药品注册与受理数据库,武汉生物在2015年新药获批数有9个,这也为其在2016年的评选获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在此后的3年里,仅有3只新药获批,另只有两个新药在审批中。意味着未来武汉生物的上市新药数量也不会很多。相比之下,2018年获得榜首的齐鲁制药有6个新药获批。

  此外,凤凰网财经了解到,和长生生物一样,武汉生物疫苗销售屡涉行贿案。

  无讼网显示,2018年5月22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武汉生物销售人员程立鹏在蚌埠市销售武汉生物的狂犬免疫球蛋白过程中,为了感谢时任蚌埠市疾病控制中心行政科科长郭某在采购疫苗上的帮助,以及为了以后能多做蚌埠市疾病控制中心的业务,于2015年8月18日至2016年2月26日分四次送给郭某共计人民币91000元及小米手机一部,法院判决其构成行贿罪。

  2016年12月16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5年期间,国家工作人员陈某为武汉生物业务员王某乙销售疫苗提供帮助,收受王某乙9000元现金。

  另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信息显示,武汉生物还曾因接种疫苗产品的不良反应而引来多起诉讼。2017年10月11日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2年12月5日出生的王某前往社区卫生中心接种了由武汉生物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和由天坛生物(20.030, -0.26, -1.28%)生产的糖丸疫苗。当晚,王某出现高热,体温38℃。次日,王某在武汉市第三医院就诊,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2013年10月14日,王某被北大医院儿科门诊诊断为癫痫。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作出《调查诊断书》认定:“可能属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经审理查明,武汉生物对王某损害的发生并不存在过错,但王某接种疫苗后的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属实,为此,一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的规定,酌定武汉生物承担一定的赔偿。

  在另外一宗许某与武汉生物、天坛生物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件中,判决书同样指出虽然两公司的疫苗系合格产品,两公司对许某损害的发生并不存在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责任要求武汉生物等承担一定的损失。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武汉生物在2018年6月遭到行政处罚的产品,同样包括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而该产品正是多份判决书里所涉及到的纠纷产品。

  如何防止疫苗之殇?企业、监管部门、专家甚至个人应该吸取什么教训,如何应对?疫苗专家建议要打通各个监管部门,进行协调监管和管理,同时作为企业自身在疫苗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测问题应该更加重视。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