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员工老鼠仓16亿亏2400万 被查时电脑扔进江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易   更新时间:2017/5/10 16:22:49  

  (原标题:广发证券员工老鼠仓16亿亏2400万 被查时电脑扔进江中)

  原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行业研究员兼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投资经理陈捷及原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总部分析师韦海生利用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未公开信息谋取个人利益,被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陈捷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韦海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广发理财3号投资经理陈捷利用职务便利建老鼠仓

  根据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捷及韦海生自2001年相识后来往密切。2010年4月陈捷调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部,拟任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以下简称“广发理财3号”)投资经理。在调任之前,为了规避基金经理禁止私自炒股的禁止规定,同时为了提高韦海生的股票大规模资金交易管理能力,将之前自己控制的5只账户(李某甲账户、姜某丁户、蔡某乙账户、杨某账户、滕某账户)交给韦海生进行操作,并表示会在具体操作上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二人一拍即合达成一致。

  2010年4月,陈捷调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部,担任广发理财3号投资主办助理。2015年5月11日,公司为其开通交易系统中对广发理财3号的查询和投资下单权限,2010年8月起,担任广发理财3号的投资主办,2010年9月,陈捷开始操作广发理财3号。

  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号)2010年计划拆分推广投资经理陈捷个人介绍

  陈捷为了提高其交给韦海生管理的5只账户的盈利水平,通过电话、QQ、见面交流等方式与韦海生讨论广发理财3号准备买入股票的具体价位和时点的方式,将广发理财3号中准备买入某些股票(例如:海螺水泥(600585)、人福医药(600079)、东某、碧水源(300070)、浙江众成(002522)、一气富维、三全食品(002216)、东方热电、中国平安(601318)、大族激光(002008)、獐子岛(002069)、登海种业(002041)、科伦药业(002422)、江西水泥、中国南车、烟台万华、华域汽车(600741)、金螳螂(002081)等)的未公开信息传递给韦海生。

  韦海生利用6账户趋同交易超16亿亏损近2400万

  韦海生在获得相关信息后,分别在陈捷交于其的5只账户中买入相关股票,导致上述账户交易与“3号计划”交易高度趋同,重合比例大,交易时间一致性高。5只账户涉案期交易股票重合概率分别为66.67%、67.24%、76%、48.57%、61.19%。

  同时,韦海生利用广发理财3号的未公开信息在自行联系客户沈某账户中实施交易,并与客户约定30%的收益分成,改郑虎股票交易与广发理财3号趋同40只,占其涉案期间总交易股票数的70.18%。

  经公诉方统计,涉案期间上述6只账户中的趋同交易金额及去除各种税费后趋同交易盈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账户名 趋同交易金额(万元) 去除税费后趋同交易盈利(元) 账户内资金来源

  李某甲 26,644.30 -165,487.44 陈捷与其前妻共同所有

  姜某丁 13,264.52 -664,254.70 陈捷父亲与其舅舅姜某乙共同所有

  蔡某乙 41,293.08 -7,013,895.87 公司“金管家业务”客户

  杨某 33,508.92 -5,615,817.82 资金系蔡某丁所有

  滕某 40,237.45 -8,858,964.56 资金系夏某丙所有

  5账户总计 154,948.27 -23,807,520.39

  沈某 8,940.78 94,432.74

  6账户总计 163,889.05 -23,713,087.65

  6只涉案账户交易、盈利及资金盈利情况

  陈捷、韦海生因违规代客理财、泄漏投资信息被辞退

  根据广发证券向法院提供的《陈捷个人简历》显示:

  2000年12月20日-2006年7月19日,其在兰州酒泉路营业部高级客户经理岗担任高级客户经理;

  2006年7月20日-2009年2月12日,其在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投资咨询岗担任高级策略分析师;

  2009年2月13日-2010年3月24日,其在总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服务部专职分析师岗担任高级策略分析师;

  2010年3月25日-2011年12月1日,其在总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研究岗担任投资经理;

  2011年12月2日-2011年12月16日,其在总公司经纪业务管理总部事务岗工作;

  广发证券向法院提供的《韦海生个人简历》显示:

  2001年3月1日-2002年5月2日,韦海生在广发证券业务总部环市东营业从化服务部客户服务部做投资咨询工作;

  2002年5月3日-2002年12月31日,其在广发证券广州环市东路营业部客户岗做投资咨询工作;

  2003年1月1日-2006年10月31日,其在广发证券广州环市东路营业部高级客户经理岗做投资咨询工作;

  2006.11.1-2009.2.12,其广发证券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投资资讯岗担任总部分析师;

  2009年2月13日-2011年1月17日,其在广发证券总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服务部专职分析师岗担任总部分析师;

  2011年1月18日-2011年12月8日,其在广发证券总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服务部投资顾问岗担任高级投资顾问;

  根据广发证券稽核部于2011年11月25日出具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部数据泄密报告》显示,核实韦海生、陈捷存在违规代客交易情况、存在违规泄露资产管理投资信息的情况。随后广发证券分别于2011年12月16日、12月8日解除了与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员工陈捷及客户服务部员工韦海生的劳动关系。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陈捷、韦海生离开广发证券后于2012年7月成立了广东汇谷投资有限公司,陈捷任投资总监、韦海生任副总经理。

  广东汇谷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陈捷、韦海生被判处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在广发证券内部调查陈捷违规行为后、证监部门调查前,陈捷为了掩盖事实、规避调查,将李某东证券账户内的资金分别转至李某甲、谢某丙、马某乙、陈某戊等人的银行账户,再通过多次取现、过桥转账等方式取回;韦海生则将用于交易的笔记本电脑丢弃在珠江中。

  2016年2月17日,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三分局对陈捷、韦海生等人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立案侦查。2016年3月10日,陈捷、韦海生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第三分局投案自首。并于3月10日、11日分别取保候审。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初下达《判决书》认为,陈捷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暗示被告人韦某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韦海生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掌握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亦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依法均应予处罚。鉴于两人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此外,两人能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小,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如下:

  1、被告人陈捷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被告人韦海生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附注:老鼠仓(是一种无良经纪对客户不忠的“食价”做法。具体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个人(机构负责人,操盘手及其亲属,关系户)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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