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在官网上披露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都涉及到前瑞幸咖啡董事长、神州优车(新三板代码:8388006)前董事长陆正耀。在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陆正耀均被处以警告,分别还被处以10万元和20万元罚款。 在证监会〔2020〕99号行政处罚中,证监会认定神州优车涉嫌违规事实主要为:神州优车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长盛兴业(厦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购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67%股权。神州优车在 2019 年一季报和半年报披露的财务报表中未将北京宝沃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其少计资产比例分别超过58.32%和64.05%。 证监会认为,神州优车董事长、总经理陆正耀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主导了注册成立长盛兴业、神州优车通过长盛兴业收购北京宝沃的整个过程,是神州优车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神州优车财务总监兼董秘陈良芸、董事王培强、监事亓琳均知悉和参与神州优车上述信息披露违法事项,是神州优车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对此,证监会开出的罚单为:对神州优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的罚款;对陆正耀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的罚款;三、对陈良芸、王培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的罚款;四、对亓琳给予警告,并处以五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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