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12-2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2 年 12 月 24 日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时间:2012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9:30
二、地点:福州市六一中路 106 号榕航花园 1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
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
五、参加人:
1、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六、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报告人:公司董事会秘
书许政声先生)
2、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
案》;(报告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政声先生)
3、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 2013 年度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具体额度的议案》;(报告人:公司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
4、审议《关于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部
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报告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政声先生)
5、公司股东(或受托代理人)投票表决;
6、休会,现场投票统计;
7、宣布表决结果;(报告人: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明东先生)
8、宣读会议决议;(报告人: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
9、聘任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会议闭幕。
福日电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公司董事陈信仁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于 2012 年 11 月 9 日向公
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因此在陈信仁先生辞职后董事会需增补一名董
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2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的审核,拟提名由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陈震东先生
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
届董事会期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个人简历:
陈震东,男,汉族,1968 年 2 月出生,福建福州人,中共党员。
1990 年 7 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电器专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
工程师。1990 年 8 月参加工作,历任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秘书、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综合管理部副主任、总裁办公
室副主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干事、综合办
公室副主任,福建福模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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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文件
现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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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
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硬件及外 司经营范围是:计算机硬件及外
围设备、软件及系统集成、微电 围设备、软件及系统集成、微电
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家用 子、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家用
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 电器、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
照明灯具,光电材料、器件及其 照明灯具,光电材料、器件及其
应用(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和 应用(配套)产品研发、制造和
销售;光电照明工程设计、施工 销售;光电照明工程设计、施工
和服务;光电照明工程技术咨询 和服务;光电照明工程技术咨询
服务;电子信息技术服务;对外 服务;电子信息技术服务;对外
贸易;光学玻璃及玻璃纤维、工 贸易;光学玻璃及玻璃纤维、工
程塑料、轻工产品、纺织品、服 程塑料、轻工产品、纺织品、服
装的加工、销售;电力设备及器 装的加工、销售;电力设备及器
材、电工设备及器材、机械设备、 材、电工设备及器材、机械设备、
五金、仪器仪表、建材、化工产 五金、仪器仪表、建材、化工产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 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矿产品
(不含煤炭)、百货、饲料(不 (不含煤炭)、百货、饲料(不
含添加剂)的销售;对节能项目 含添加剂)的销售;对节能项目
的投资;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 的投资;节能技术开发与服务。
氢气、氧气(仅限气体经营中心)
生产(有效期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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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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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 2013 年度本公司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具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审批 2012
年度本公司对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授权期限将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13 年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
预计将达 5.6 亿元人民币,预计将超过本公司 2012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的 50%,因此公司董事会今后在审议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
计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按《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均须逐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为简化公司会务,提高管理效率,董事会就有关担保事项继续向
股东大会提出申请,授权董事会审批本公司对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具
体额度,担保余额上限为 5.6 亿元
人民币,授权期限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在此
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超过授权审批额度
的部分,仍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授权董事会审批的本公
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范围内,每一笔具体担保事项,仍需按照
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公告义务。
具体担保审批额度如下:
2013 年度拟授权审批担
控股子公司名称 控股比例
保额度(万元)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20,000
福建福日光电有限公司(原福建
73.58% 3,000
兴信电子制造有限公司)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65% 8,000
福建福日照明有限公司(原福建
51% 5,000
福日科光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 51% 20,000
审批额度上限 56,00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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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文件
关于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集中资源构建可持续发展主业,本公司
拟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息集团”)
转让部分非主营资产,变现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发展主业及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在福州与信息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
合同》,向信息集团转让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 98 号的土
地和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206 基地”),转让价格为 1,805.66 万
元人民币;以及转让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楼 260 号的土地和
房屋建筑物(以下简称“8430 厂区”),转让价格为 3,470.53 万元人
民币。以上两项资产转让价格合计 5,276.19 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交易提示
信息集团持有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日集团”)100%股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郑雳先生、杨方女士
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本次拟转让 206 基地及 8430 厂区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0 万
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以上,因此,此项交易
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福日集
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信息集团是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本议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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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文件
信息集团持有福日集团 100%股份,福日集团持有本公司 38.76%的股
份,福日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产权控制关系图如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关联人概况
企业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古田路 101 号闽通大厦 11 层 01 室
法定代表人:刘捷明
注册资本:1,588,718,500 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7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000100015953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102717397615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经营;对
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
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
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
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房地产、物业、酒店的投资(以上经
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历史沿革
信息集团是 2000 年福建省级机构改革过程中,以原福建省电子
工业厅所属企业国有净资产整体划入的形式,由福建省人民政府出资
组建的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7.82 亿元;2000
年 10 月 7 日,信息集团正式挂牌运营。2012 年 6 月份信息集团增加
注册资本 8.07 亿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5.89 亿元。
3、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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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日电子 2012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文件
信息集团是福建省电子信息行业国有独资资产经营公司和投资平
台,位列 2012 年(第 26 届)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第 47 位。信息集
团现有主要产品分为五大类:一是基础产品:集成电路制造与封装、
LED 封装及应用产品、精密模具、高清光学镜头等;二是网络及通
讯产品:网络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接入设备、ADSL 等通讯终端设
备、智能家居产品、通信导航设备等;三是计算机及外部设备产品:
桌面虚拟云终端、计算机终端(瘦客户机)、POS 机、打愈等;四
是数字影像产品:电视机、液晶投影机、数字娱乐系统等;五是电机
产品:中小型电机、发电机(组)、水泵等。其中,占有国内主流市
场地位的产品有网络通讯设备、云桌面终端、瘦客户机及电脑外部设
备、导航通信设备、高清光学镜头等产品。
根据信息集团 2011 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福州分所审计的
财务报告,信息集团的主要财务数据 (合并数)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2,666.42
负债总额 348,356.59
股东权益合计 254,309.83
项目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518,657.13
营业利润 19,773.67
利润总额 43,021.33
净利润 38,230.8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206 基地
(1)交易标的名称:206 基地
交易的类别:出售资产
(2)206 基地概况及权属情况
206 基地位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东山路 98 号,现有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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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2,671.5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47 年 12 月 31 日。房屋建筑物共有六幢,
分别是 7#楼、单身公寓、车库钢材库(东)、车库钢材库(西)、南
传达室和北传达室。构筑物包括道路、单身公寓附属工程和 206 基地
食堂改造及附属修缮工程。
206 基地土地已抵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
公司,到期日 2013 年 9 月 27 日。
(3)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福建福日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涉及位于 206 基地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编号:【2012】榕联评字第 957 号),本次评估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
本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
估。委评房地产的账面原值为 16,128,567.75 元人民币,账面净值为
13,978,272.82 元人民币,评估原值为 21,286,000 元人民币,评估净
值为 18,056,570 元人民币,增值率为 29%。其中宗地评估值为
7,870,000 元人民币,房屋建筑物评估值为 10,065,770 元人民币,构
筑物评估值为 120,800 元人民币。
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出现增值,主要因为近年土地价格、人
工、建材、机械台班价格上涨所致。
2、8430 厂区
(1)交易标的名称:8430 厂区
交易的类别:出售资产
(2)8430 厂区概况及权属情况
8430 厂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楼 260 号,其中一宗土地面
积为 33,023.5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2062 年 5 月 10 日。另外一宗土地位于福州市
仓山区城门镇城门村,土地面积为 1,593 平方米,用途为水源站,系
厂区供水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房屋建筑物共有 22 幢,均已办理
了房产证。其中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城楼 260 号宗地上的建筑物
有 16 幢,证号榕房权证 R 字第 0316701 号,总面积为 13,864.6 平方
米。另外位于城门镇城门村宗地上的建筑物有 6 幢,证号榕房权证 R
字第 9801169 号。
8430 厂区不存在抵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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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
限责任公司以 2012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福建福日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涉及 8430 厂厂区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编
号:【2012】榕联评字第 958 号),本次评估对建(构)筑物采用成本
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用基准地价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23,251,500.79 元人民币,评估值为 34,705,300 元
人民币,增值率为 49%。其中建(构)筑物评估值为 13,815,300 元人
民币,宗地评估值为 20,890,000 元人民币。
评估结论与账面价值比较出现增值,主要因为近年土地价格、人
工、建材、机械台班价格上涨所致。
(二)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206 基地交易价格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涉及
位于 206 基地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中最终确定的 18,056,570 元人
民币评估值为参考,并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 1,805.66 万元人民币。
8430 厂区交易价格以《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涉及
8430 厂厂区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中最终确定的 34,705,300 元人民
币评估值为参考,并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 3,470.53 万元人民币。
1、 评估基准日:2012 年 6 月 30 日。
2、 采用的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建(构)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采
用基准地价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
3、 重要假设前提
(1)本评估报告的结论是以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产权持有者持
续经营并称职地对资产进行了有效管理为前提条件。
(2) 公司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经济环
境在预测期内无重大改变;
(3)现行的信贷利率、汇率等无重大改变;
(4)赋税基准及税率无重大改变;
(5) 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对该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转让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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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签署日期: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3、交易标的:206 基地、8430 厂区
4、交易价格:206 基地转让价格 1,805.66 万元人民币;8430 厂
区转让价格 3,470.53 万元人民币。合计 5,276.19 万元人民币。
5、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资产转
让款的 10%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 527.61 万元;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资产转让款的 40%作为第二笔转让款,即人民币 2,110.48 万元;
(3)在房屋及土地产权变更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剩
余资产转让款(即资产转让款的 50%,即人民币 2,638.10 万元)一次
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成立,并经双方有权
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7、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2)乙方若不按期支付转让价款,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
照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逾期三十日仍未支付或未全部支付,甲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合同。
(3)本合同生效后,若因甲方原因致使资产过户无法办理成功,
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二)信息集团履约能力说明
信息集团最近三年盈利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
无法履约的风险。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实施关联交易旨在变现非主营资产,集中优势资源重点
发展 LED、工业节能及电子通讯产业,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尽
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将获得约 5,200 万
元的流动资金,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也为公司带来一定的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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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三位独立董事均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已对本次关联
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意见:
1、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出售标的的资产评估机构。该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
估师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象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与公司及
公司本次交易对象之间没有现时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
独立性。
2、本次评估对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对土地使用权
采用基准地价法和成本逼近法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
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等原则,
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定价公允、合理。
3、2012年7月3日,该交易事项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
购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函》(闽国资函规划【2012】
290号)批准,同意信息集团受让206基地及8430厂区。该交易事项属
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福建福日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行使在股东
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我们认为虽然股权受让方信息集团与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但转让程序合规,不存在侵犯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的行为。
4、公司本次实施关联交易旨在变现非主营资产,集中优势资源
重点发展LED、工业节能及电子通讯产业,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尽快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将获得约5200
万元的流动资金,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也为公司带来一定
的投资收益。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合理、
客观、公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批及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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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7 月 3 日,该交易事项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
购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的函》(闽国资函规划【2012】
290 号)批准,同意信息集团受让 206 基地及 8430 厂区。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 201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次拟转让 206 基地及 8430
厂区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福日集团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
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向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转让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
(五)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福日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涉及位于 206 基地的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
(编号:【2012】榕联评字第 957 号);
(六)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福建福日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资产涉及 8430 厂厂区房地产价值评估报告》(编
号:【2012】榕联评字第 958 号)。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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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12(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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