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锐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截止2013年1月31日,其持有公司股份1,417,500股,其中基于高管身份锁定股份1,063,125股,可以流通的股份354,375股。2013年2月1日,其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13.73元;2013年2月5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0,000股,成交均价13.775元。 2013年2月6日,由于误操作,吴锐先生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以每股13.823元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后,又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90,000股,成交均价14.31元。因此,吴锐先生在2013年2月6日进行的买进与第二次卖出操作均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依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依法收回吴锐先生2013年2月6日短线交易所得收益。按照吴锐先生2013年2月6日买入又卖出公司股票价格的均价计算,扣除佣金及相关税费后,上述短线交易收益为2,079.21元。本次短线交易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已向吴锐先生进行了口头警告。吴锐先生已承诺包括上述短线交易股票在内的所有持有的股票在6个月内不再进行交易。经自查,本次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公司无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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