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修正案)获审议通过,补齐了制度短板,证券法与刑法共振。A股将迎来“双法合一”时代。证监会官网当日显示,下一步,将以认真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契机,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记者采访的多位经济学家、上市公司董秘、中介机构、律师指出,修正案叠加新证券法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予以重处,将大大威慑潜在违规者。 造假个人罚款无上限 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正案几大要点备受关注:一是违法违规的处罚金额大大提高,个人罚款无上限。比如欺诈发行对个人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5%的上限限制,对单位的罚金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至20%~1倍;信息披露造假将责任人罚金数额由2万元~20万元修改为“并处罚金”,取消20万元的上限限制。二是将信息披露造假相关责任人员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对于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在证券发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档的刑期,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三是强化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刑事追责。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公司披露虚假信息等行为纳入刑法规制范围。最后是进一步明确对“幌骗交易操纵”“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操纵”等新型操纵市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多位经济学家、上市公司董秘、中介机构、律师向记者表示,修正案对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是“顶层设计”的制度建设,继新证券法实施之后,造假入刑将矫正以往资本市场违法成本低的弊端。刑法修正案与新证券法并行,A股也将有“双法合一”护航。 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修正案是对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助力,从过往的案例可以看到,对造假相关主体和责任人处罚力度不够,“隔靴搔痒”一直为投资者所诟病,“修正案极大地提高了违法成本和惩戒力度,有望对市场参与各方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督导他们遵纪守法,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证券违法违规行为面临的违法成本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刑事法律责任,二是行政法律责任,三是民事赔偿责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表示,此前,新证券法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诉讼制度、行政处罚等方面作出诸多修改,违规人面临的行政法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已大幅提高,仅余刑事法律责任相关条款尚未更新,本次刑法修正案补足了最后一块“短板”,针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的法律框架已全部更新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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