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新规迎新变局 迈入2021年,A股退市制度还将迎来“新变局”。11月28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公开表示,对于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要增强退市刚性,决不允许“久拖不退”。 12月14日,深沪交易所发布退市相关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以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为方向,完善退市指标,简化退市程序,拓宽多元退出渠道,进一步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机制,以期对上市公司“退市难”问题进行破局。 具体来看,新规中的交易类指标,将原来的面值退市指标修改为“1元退市”指标,同时新增“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市值指标。 不过,记者梳理发现,除了上文提及6家企业当前已跌破1元面值外,还暂无企业触发3亿元总市值的标准。因此,3亿元市值退市门槛在市场上也引发了“难以触发”的质疑。 董登新便认为: “市值退市”标准与1元退市标准双剑合璧、相互呼应,可以更有效地发挥投资者“用脚投票”的作用。 但“目前所有A股中,没有一只股票市值是低于5亿元的,包括所有垃圾股市值都是高于5亿元的。因此如果将‘市值退市’标准提高至5亿元,则能发挥更大威力和功效,让垃圾股的炒作彻底绝迹。” 但在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看来,注册制背景下,3亿元市值门槛并不低,企业供给正在增加,“最多5年,快的话3年,就会出现3亿市值以下企业。现在偶发交易量在4万股以下的企业已经出现了,日成交10万股以下很普遍了,锚点出现后,就会形成磁吸效应。” 此外,退市新规中的财务类退市规定也有所更新。其中,引入“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组合指标取代以往单一净利润指标,多维刻画、准确识别“壳”公司,直指部分公司挖空心思盈余管理规避退市的扭曲现象,也与IPO发行从关注“持续盈利能力”到关注“持续经营能力”相呼应。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背景下,退市将不再简单考察企业利润,还要看其是否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亏损与否不再是退市的主要关注点,退市监管将更关注“僵尸企业”和“空壳企业”能够得到及时出清。 事实上,在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出炉后次日,A股市场208家风险警示公司中144家出现下跌,占比近七成。 “新发布的退市新规,整体对市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并非是所谓的放松标准,对于年报方面也是进一步严禁纵容造假。”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分析道。 李湛指出,针对财务方面,此次退市新规在注册制下已不再考察单一财务指标,以组合指标予以替代,退市标准的思路发生转变,在新旧规衔接的时候,不再以旧规的标准考察公司各项指标,是符合退市制度改革方向的。 具体来看,优化财务类退市指标主要是包括三类,包括净利润加营收组合指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即上市公司如第一年触及净资产为负、净利润和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审计意见类型任一指标,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如再次触及净资产为负、净利润和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之一,或者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记者对目前A股市场中4000余家企业2018—2020前三季度的年报进行梳理发现,28家企业2018、2019连续两年的扣非前后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占A股市场企业总数的0.68%。其中18家来自主板,5家中小企业板,4家科创板,1家创业板。28家企业中有4家企业在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了扣非前后净利润从负到正的转变,分别是*ST新亿、ST凯瑞、亚太实业、绿庭投资。 而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的上市公司则有32家,2020年前三季度净资产为负的有35家,其中26家企业2019年、2020年前三季度净资产持续为负;此外,2019年还有258家企业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包括38家企业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暂无企业被出具否定意见。 董登新分析认为:“多财务指标组合的退市标准,将重点考核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能够把那些没有主业、没有可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皮包公司和僵尸企业彻底赶出市场。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制度突破、制度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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