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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A股收评:最大潜在利好助A股逆转 周四或现放量突破

2011-11-9 17:03:34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  作者:万兵
关键词:A股收评 A股市场
核心提示:11月9日A股收评:最大潜在利好助A股逆转 周四或现放量突破

  背后到底隐藏什么 八菱丑闻考验证监会新掌门人

  一家还未上市便丑闻连连的上市公司,正考验着证监会新掌门人,也考验着全国投资者对证券发行的信任。

  10月29日,新一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

  六天后,11月4日,已完成发行、等待排期上市的八菱科技,被曝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顾瑜早在今年4月14日便被刑事立案。八菱科技"有望"成为中国证券市场诞生以来,首例董事长"带案"发行的公司。新快报《赚钱周刊》在11月5日第一时间发出追问。四天过去了,直至昨日,八菱科技及其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行律师事务所北京君泽君依然沉默--既无澄清公告,也无正面回应。

  事件本身并不复杂,为何相关责任方却三缄其口?难言之隐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与他们的"淡定"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公众媒体、广大投资者、专家学者们的不断追问,顾瑜被刑事立案的事实似乎正逐步浮出水面。

  4月14日顾瑜被刑事立案

  11月4日,有媒体曝出《八菱科技隐瞒重大事项董事长涉嫌犯罪已被立案》的报道称,八菱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顾瑜涉嫌职务侵占并于2011年4月14日被立案侦查,报道中出示了一份由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4月发出的南公经字[2011]049号立案决定书,载明已对顾瑜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并称,公安机关经过两年多的审查,认为顾瑜涉嫌职务侵占并且该案件符合立案条件,才作出立案侦查的决定。

  报道出街,市场哗然。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就在4月14日的6天前,4月8日,证监会刚做出"关于撤销湖南胜景山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的决定"。

  新快报记者当日即从八菱科技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获知,"此案件已被公安机关撤销",而"撤销"即证明该案件确实存在。

  11月1日案件被"单方"撤销

  随后的消息进一步证明顾瑜确实曾被刑事立案。

  11月7日,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媒体确认,顾瑜确实曾被刑事立案,并称该案件已于11月1日被撤销。然而,作为该案件的举报人,却未收到撤案通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制定的《广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回访告知工作暂行规定》,"决定撤销案件的,办案部门应在决定撤销案件之日起5日内告知报案人"。而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撤销此案后,并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报案人,在此案上已涉嫌违规。

  至此,围绕该事件的两大重要时点已获确认--4月14日顾瑜被刑事立案、11月1日方被撤案。

  立案201天跨越两度发行

  从上述时点看,顾瑜被立案的时间长达201天,跨度近7个月。而就是在这7个月里,八菱科技完成了两次招股发行、一次过会。

  从第一个时间段看,八菱科技于4月11日首次过会,而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顾瑜被刑事立案是在3天后的4月14日,首次过会确实不存在披露顾瑜被刑事立案的可能。

  但接下来的三个关键时间点,顾瑜被刑事立案的事实却绝不可能被绕开。6月1日,八菱科技首次招股发行,此时距4月14日已过去48天,但从公司所披露的公开资料中,未出现任何有关董事长被立案的字眼。

  10月17日,八菱科技二度上会并获通过,此时距4月14日顾瑜被刑事立案这个时点,已有186天,超过6个月。但从其顺利过会看,相信呈现在证监会发审委面前的材料中也不会有任何有关董事长被立案的内容。

  10月21日,八菱科技二度招股发行,此时距4月14日已过去190天。但从最新披露的公开资料中,仍未出现任何关于董事长被立案的字眼。

  随后,一直到11月2日、3日公司分别完成网下、网上发行,八菱科技依然没有披露相关信息,换句话说,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普通投资者,理论上应是在信息披露正常的前提下掏出了真金白银--数据显示,此次招股合计冻结资金高达827.39亿元,相当于过去3个交易日整个中小板总成交的八成。"如果八菱科技是在顾瑜已知自己被刑事立案的情况下发行上市,则肯定算违规,而且是比较严重的一种。"广东奔D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向新快报表示。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从顾瑜被刑事立案的时间跨度看,八菱科技涉嫌重大隐瞒。

  7个月里只有两种可能

  在撤案时间获得确定后,本周初仍有自称是财经公关的人士致电媒体,称顾瑜完全不知情。顾瑜真有可能完全不知自己被刑事立案吗?

  11月7日,新快报收到来自民生证券的证明,发文为南宁市公安局,内容为:"截至今日,我局未发现八菱科技、南宁八菱汽车配件公司及以上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瑜女士有犯罪事实。"时间为11月4日。

  需先强调的是,此次顾瑜被刑事立案,缘起被控告侵占财产和窃取股东股权等,案件侦查,必然须经八菱科技的取证、侦查。

  即,7个月里只有两种可能。要么,南宁市公安局在立案后,经历了侦查,最终"未发现犯罪事实",于11月1日撤案。那么,至少八菱科技公司本身在南宁公安办案期间,必然知悉顾瑜已被刑事立案。而11月1日,八菱科技正值网下配售--公司拿什么来证明自己在长达7个月里"完全不知情"?

  要么,南宁市公安局在立案后,既没有告知顾本人,也没有前往八菱科技侦查,并在立案201天后,于11月1日悄然撤案。这样,八菱科技固然可洗脱上述"罪名",但南宁市公安局就应该回答究竟凭何断定"顾瑜无犯罪事实"并撤案呢?

  民生证券、北京君泽君"罪责难逃"

  但无论哪种情况,作为保荐机构的民生证券,以及发行人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君泽君,皆难辞其咎。

  首先是民生证券,昨日其向媒体表示,举报后我们进行了核查,项目组在南宁市公安局做了访谈,最后警方出具了证明文件,认定是没有问题。显然其早已知晓相关举报,但在保荐过程中,未见任何表述。

  "保荐机构并不能一脸无辜,对相关信息的核查是其义务之一,出现情况,就应承担相应责任"。刘国华律师向新快报表示。而一获配的机构投资者则向新快报表示:"得知消息,我们很气愤,认购时认为所有材料是合法合规、可信赖的。但现在这个前提已不存在,保荐机构、中介机构均存在调查失职,我们会继续追究下去。"

  而北京君泽君相关律师在事件曝光后向媒体称,之前从未听说这事。在其漫长的上市过程中,居然连前往警方调阅八菱科技董事长相关立案记录的责任都未尽到,又凭什么"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八菱科技发布公告很难吗?

  根据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发生重要事项,发行人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者做相应补充公告。

  目前至少需简单回答两个问题:1.顾瑜被刑事立案是否属实。2.公司何时知晓。

  但截至昨日晚间,公司仍未发布任何公告,继续保持沉默。

  更令人惊讶的是,作为一家准上市公司,其招股说明书上的联系电话却宛如空置。新快报自事发后至昨日下午数十次拨打该号码,均无人接听。意外的是,在昨晚6时52分,该电话被转接至公司一女性工作人员手机上,她表示对此事不太清楚,仍称一切以公告为准。

  公告在哪呢?

  2 南宁市政府真有内部协调会吗?

  深陷"八菱丑闻"的,还有南宁市公安局。其实,仅需一场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公布:顾瑜何时被立案、为何立案,后警方有无赴八菱科技取证、侦查、是否通知、何时通知了顾瑜?最终又为何撤案。就足以为此事件画上句号。遗憾的是,警方没这么做,并逐渐变得不那么"开诚布公"了--先拒绝回应媒体、然后冒出一张"无罪证明"、再后"单方"撤销案件……

  一个"花絮",有消息人士向新快报透露,11月5日下午南宁市政府召开过一次内部协调会,要求力保八菱科技顺利上市,并称,"可能会牺牲南宁公安局的利益"。尽管记者未能证实上述协调会的存在,但如果南宁市公安局不作出合理解释,不得不让人相信前述消息人士的话有一定道理。

  3 民生证券正面回应很难吗?

  作为保荐机构,民生证券由始至终也保持沉默,即便此次事件已影响到其保荐信用。

  早在11月4日,新快报记者致电民生证券,电话被转接至投行部门后,被告知"领导不在"而采访遭拒。此后其办公室一李姓工作人员向记者间接证明顾瑜被刑事立案确有其事,但拒绝做任何回应。

  由始至终,民生证券无一正面官方回应,包括获知顾瑜被刑侦立案的确切时间,包括自身有无在其两度上会时做好核查工作。

  而根据此前媒体报道,在非官方回应中,民生证券其实早在二次上会前便已知情。

  若如此,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应处罚,相信民生证券比我们更清楚。

  4 证监会督促各方自查很难吗?

  证监会换帅,一度获得掌声--郭树清上任后,淑女屋等3家公司IPO被否。短短时间内,过会率降至三成左右,创今年以来最严格纪录。

  或因如此,在郭树清上任次日,举报人再次向中国证监会举报,恳请不予批准八菱科技上市,11月5日,举报人已接到回函,称"收到举报材料,会保持关注"。

  毫无疑问,八菱科技带给证监会新掌门人新的考验。因为老总带案上市,在A股前无古人,若不予以查实、处置,恐怕后有来者。

  眼下,证监会是否已督促八菱科技及民生证券等涉及各方进行自查、何时公布自查结果,显得尤为重要。

  至发稿前,证监会并未披露相关公告。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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