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控股”)持有的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公司”)11.5094%股权和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国瑞”)持有的京唐公司 7.6729%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0 年 9 月 24 日,公司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0年 9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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