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简称:香港金管局)周一称,正对五家投资银行去年承销的首次公开募股(IPO)交易进行审核,而此举是金管局此前展开的审查工作的一部分。 香港金管局的发言人称,这五家投资银行为摩根大通公司(JPMorgan Chase &Co.)、瑞士银行(UBS AG)、汇丰控股有限公司(HSBC Holdings PLC, 简称:汇丰控股)、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Royal Bank of Scotland Group PLC)及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 AG)。 香港金管局在公告中称,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审查工作,预计第二季度前后完成全部审查工作。 香港金管局称,金管局的审查结果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简称:香港证监会)早些时候的审查结果大致相同,但各家银行保荐机构工作缺失的性质和程度不同。 香港证监会上个月曾表示,对17家IPO保荐人的视察发现部分保荐人的工作出现若干缺失,这其中包括:就上市申请人业务所进行的尽职审查有欠妥善、于上市申请过程中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出有问题的资料披露、没有就尽职审查备存适当的文件纪录,以及有关保荐人工作的内部系统和监控制度不足之处。 香港金管局称,在香港的73家保荐人中,有五家为银行保荐机构,由香港金管局负责监管。 香港证监会早些时候曾表示,在协助上市公司准备上市文件并确保合规所收取的费用中,银行保荐机构占到39%,雇佣的保荐人员超过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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