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产品是遵循经济补偿原则的特殊商品,合同成立前,保险公司需评估保险标的经济价值,确保保险标的“生存的经济价值大于死亡的经济价值”。寿险合同标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和工作能力。现实中每人“身价”表现程度是不一致的。收入是“身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把收入作为考量保险标的经济价值和确定保额的重要依据。目的有三:
一是确保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保额过高就有可能引发逆选择或道德风险,甚至犯罪。研究显示,如果一个人死亡比他活着更有经济价值,就会有人“考虑”去死。现实生活中,就有人因财务危机而选择高额投保,以期给家人留下更多的经济利益。保额超过“身价”的程度越大,则引发逆选择的可能性就越高,被保险人安全隐患就越大。
二是使客户有合理的财务安排。大多数保险属长期契约,缴费期限较长,如果保费占收入比例过高,将影响客户续期的缴费能力,易造成保单失效或退保,损害客户经济利益。
三是出于对自身经营风险考虑,保险公司也会通过审核投保人收入情况,来确保续保率。对保险公司来说,新契约在前几年处于亏损状态,保险公司需依靠契约良好的持续率,在未来时间里填补亏损,然后产生利润,所以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保险契约的续收率。
因此审核投保人的经济收入,既是对投保人负责,也是对保险公司负责。
案例演示
2011年8月,太平人寿北京分公司一张保额为9000万元的大单正式承保,刷新了北京市最高保额保单的纪录。
该保单的投保人为一家大型公司的高管,投保的保险产品为太平人寿“卓越人生”定期寿险加综合意外伤害险产品组合,年缴保费32万余元。太平人寿按规定流程,认真审核他的收入情况后,最终同意承保。据调查,该保单也是目前国内寿险第二大个人保单。
据悉,太平人寿“卓越人生”产品是一款针对高端客户的综合性保障计划,该计划主险为定期寿险,保额上不封顶,与附加两全保险、重疾险、意外险可以灵活搭配。此外,“卓越人生”还可附加高额健康医疗保险,每年住院费用补偿最高可达400万元。
专家提示
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人们购买保险产品的金额及保单数量也呈不断增长的态势。虽然在投保时,保险公司会通过审核投保人的收入,来帮助保户确定一个合适的保额,但投保人还是需要明白,购买保险不一定越多越好,还是要根据每个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而定。上述投保9000万大单的保户,其本身年收入较高,家庭生活水准也相对较高,这就需要适合他的保险产品为整个家庭筑起“防护墙”。
一般而言,一个家庭购买保险的金额不要超过整个家庭年收入的10%;而家里的“顶梁柱”,是最先需要拥有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