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擅自改变车俩使用性质发生事故,拒赔!

作者:万发  文章来源:广东平安产险   更新时间:2022/12/30 9:15:48  

案例介绍


11月05日07时许,广东平安产险接到一起交通事故报案,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客户刘先生称自己于5日早晨7点钟左右在天河区发生碰撞行人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及本车受损。


查勘员随即约见客户核实,客户仅提供现场零散的几张事故照片,向保险公司提出事故索赔。经勘查发现,出事故车辆为面包车,事故现场为单向三车道中间车道碰撞行人,经120到场救治确定伤者当场已死亡,交警现场扣押相关车辆及人员,现场仅核实事故车辆为福田牌面包车,车身未张贴任何营运性质广告标识,且购买保单为非营业保单。但交警已扣车扣人,无法在现场第一时间核实营运风险,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无法完全排除风险,查勘员随即联系了广东平安产险调查岗协助调查。



案例分析


调查员火速赶往出险现场进行复勘核实及走访交警队核实事故有无异常,仅被告知事故碰撞属实,驾驶员无酒驾毒驾情形,由于驾驶员未观察到位导致追尾行人造成行人死亡,必然有相应的责任。由于现场已扣车,无法掌握直接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涉及改变使用性质。调查岗随后约见驾驶员,交谈中驾驶员称车上并无货物仅有一些装载蔬菜的塑料箱,此时调查员初步判断案件存在改变使用性质,于是与客户做了详细笔录及手机转账记录确认事故为驾驶员送完货物,回程路上发生的一起事故。从历史诉讼案例中可找寻有车辆在回程路上发生事故成功拒赔的案例,至此固证该案涉及改变使用性质。交警部门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标的同责,12月中旬,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寄出拒赔通知书,商业险拒赔处理,减损70万元。


风险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再次提示广大车主朋友,如从事营运性质活动需投保营运保单,请勿抱侥幸心理,贪小便宜而得不偿失。如不慎发生事故,牢记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95511平安车险报案电话,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东平安产险表示,为维护保险经营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公司将在广东银保监的指导下,不断加强打击保险欺诈工作力度,积极发挥警保联动机制功能作用,共同助力保险行业高质量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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