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保险新险种 为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服务新模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6/3/7 17:16:09  

  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统计,仅2014年1-9月,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计受理并进入审理的民商事案件数达到了680.78万件,二审民商事案件55.40万件。在这些民事诉讼案件当中,为保障生效判决的有效执行,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财产保全强制措施。人民法院要求申请人在提起保全申请的同时,提供对应的财产为保全行为提供反担保,以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目前,申请人反担保模式主要有自身资产担保、银行担保、担保公司担保等三种模式,但在实际运营当中,每种担保形式存在着诸多不足,给司法执行造成较多困难。针对以上问题,中国大地保险于2015年6月开发推出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为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提供了新的服务模式。

  据了解,中国大地保险推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通过与被保险人(司法案件中的申请人)签订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合同,以保险合同为担保物,为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先行赔付责任,对案件审理和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了较好保护。在推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之后,中国大地保险为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和保险保障,又相继推出附加诉前财产保全责任条款、附加案外人损失责任条款、附加仲裁案件财产保全条款等一系列新险种。

  据调查显示,中国大地保险在推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之后,得到了全国各地法院与诉讼保全申请人的一致称赞。在推出仅半年的时间内,中国大地保险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已在北京、上海、天津、河南、山东等27个省、市、自治区推开,为民事司法案件的当事人出具了1000多份保单保函,累计承担保险责任金额超过了50亿人民币,案件涉及民间借款、企业借贷、工程项目纠纷、担保追偿、买卖合同、投资/股权纠纷、交通事故、海事纠纷、诉讼离婚等多个领域。可以看出,中国大地保险在保险领域不断创新,提供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的保险解决方案,以满足保险对象和保障类型的财产保全需求,有效化解了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矛盾。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大地保险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通过一份保单、一份保函便将法院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担保的难题迎刃而解,不仅让申请人的财产得以保全,又为后期司法执行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资本实力、服务网点、管理水平等各方面的优势都大于担保公司,这就为申请人在司法程序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同时也可以得到各级人民法院及申请人的信任,从而为民商事案件处理提供更多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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