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和保险金额是一回事吗?

作者:太平人寿  文章来源:太平人寿   更新时间:2017/2/8 17:03:32  

我是个“保险盲”。常听人说到“保险费”和“保险金额”,这两者是一回事吗?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不是一回事,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

保险金额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公司计算保险费的基础之一。

保险费是投保人为保险公司承担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支付的费用,也就是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价款。交纳保险费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或维持效力的必备条件。如同消费者购买电视、冰箱向商家支付价款一样。

比如购买某保险产品花1000元,这个金额就是保险费;投保人因意外出险,保险公司理赔10000元,而这个金额常常就是保险金额。

案例演示:

2013年1月,太平人寿广西分公司首例电话销售重疾理赔结案,罹患癌症的蒙女士获得太平人寿15万元的重疾保险金。

南宁市民蒙女士2012年8月通过电话购买了太平人寿“吉祥安康B”重疾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月交保险费仅500多元。2012年12月17日,蒙女士突然感觉下腹部疼痛,就医后确诊为宫颈癌,需手术治疗。2013年1月出院后,备好理赔材料,她向太平人寿正式申请理赔。

经调查核实,太平人寿确认蒙女士本次所患疾病为投保90天后初患,属保险责任范围,按照“吉祥安康B”保险合同条款约定,成年女性观察期后初患乳腺癌或宫颈癌的,除基本保险金额外,还可额外给付“高发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50%。太平人寿最终给予蒙女士保险金15万元。

专家提醒:

保险费是由专业精算人员在大量经验数据和对未来的预期的基础之上,按照充足、公平、合理的原则计算而来。一般来说,保险金额越高,保险费越高。

保险金额决定了客户享受保障的程度。投保人要具体依据自身的收入情况及保障需要确定适度的保险金额。一般而言,建议保障型险种如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年收入的15-20倍。重大疾病类险种的保险金额大概是投保人年收入的5-10倍,而每年所交的保费应该是家庭年收入的10%-20%左右。因此,如要获得相应的保障(保险金额),投保人需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决定科学、合理的保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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