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小三险"上市 婚姻险真能为婚姻保驾护航吗?

作者:郎晶晶  文章来源:云南网   更新时间:2012/10/19 13:38:38  

  业内人士:这实质上还是一种寿险

  市民热议:感情不是一份保险就能保证的

  编辑动机

  近期,阳光人寿推出一款名为“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的保险产品。与普通保险不同,这一保险产品的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必须是妻子,保险最低缴费额是每年缴费3000元。如果夫妇在投保后婚姻破裂,妻子一方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

  该产品一经推出,就引起各方热议,甚至有人认为该保险实质上是“防小三险”。而专家及市民都认为,该保险能在经济方面给婚姻加上一重保障,是好现象,但不是维系婚姻的主要手段。

  现 象

  这个险只能由丈夫买给妻子

  据阳光人寿云南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推出的这款“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已于今年9月份在云南开始发售。该保障计划是由“爱你一生婚姻两全保险A款”与“附加爱你一生年金保险(万能型)”组成,除了保障婚姻,还能有额外的分红收入。

  据悉,与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市的其他婚姻保险品种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个计划只能由丈夫作为投保人,妻子作为被保险人。在保单签订之初,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获得剩余的部分。

  在此权益约定的保护下,妻子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如果丈夫一开始选择将权益百分之百归妻子所有,那么即便离婚,保单利益也将全部由妻子享有。

  分 析

  国内的婚姻险实质是寿险

  据业内人士分析,在国外推出的婚姻保险产品中,主要是以婚姻的存续为保险标的,侧重通过保险的手段,保全婚姻。如果在保险期间内,夫妻一方不幸身故,另一方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的抚恤金;如果婚姻存续达到保单规定的条件,还可以领到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相反,如果中途离婚,保险公司会选择给予被遗弃者以相应保障。

  而国内上市的“婚姻保险”品种,则是更多地关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健康生存状况。保单规定被保险人为妻子,投保人可为被保险人本人或被保险人的近亲属。这类保险一般规定如果婚变,退保金只能归属女方,并采用了特别约定方式对失败婚姻中的弱者(多数为女性和小孩)给予经济补偿。

  也有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国内保险市场上市的一些婚姻险、爱情险,多以普通的寿险产品为基础,有些加上分红等理财功能,有些则补充健康医疗和意外等方面的保障,实质上还是一种寿险品种,只不过在叫法方面以及保障人群范围方面有所突出,显得比较特别而已。

  本土知名学者、云南大学教授金子强认为,为妻子购买这样的保险表达责任感,这是一种商业行为,不是伦理行为。他认为这样的行为本身是值得赞赏的,但是仅靠一份保险对于稳定婚姻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婚姻的维系需要4根支柱,分别是感情、经济、责任以及性,买保险顶多是作为经济支柱上的一环来加固婚姻,是个好的做法,但不是维系婚姻的主要手段。”

  声 音

  不能“保鲜”婚姻,只是个噱头

  这款婚姻保险一上市,便引来了各方热议。有人认为这类婚姻保险产品比较有创意,可以给家庭带来更多保障和安全感。但也有人认为它并不能从实质上给婚姻“保鲜”,只是个噱头。

  已结婚7年的市民王先生听到该险种上市的消息后表示,他觉得这样的保险自己还是会考虑的。“保险名为"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我还是愿意买的。用这样一种方式投保,看起来像是把夫妻两个人拆分为投保人和受保人。但其实也是家庭理财的一种方式。”王先生认为,最低每年3000块的保费,也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这种投保作为一种理财方式,可以使自己的小家庭资产有所增加。

  不过,也有市民对此持不以为然的态度。市民赵先生结婚3年,感情稳定。他认为感情不是一份保险就能保证的。“在我看来这不过是保险公司营销的噱头罢了!假如老婆一定要买,也只能硬着头皮买一份,但是我觉得意义不大。”

  刚结婚不久的小宋,就对这款婚姻保险嗤之以鼻,“我现在感情很好,干嘛总要想着离婚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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