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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内出险  合同终止仍可理赔

2011-9-22 8:50:36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太平人寿
关键词:出险合同终止理赔
核心提示:

保险问答:  

问:我的保险合同已经终止了,才想起来半年前我曾发生过一次保险事故,当时没有及时提出理赔申请,现在申请能赔吗?  

答:保险合同终止了,并不是说客户一定不能申请理赔,需要按客户出险时间及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事故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2年或5年内都可申请理赔,其中人寿保险5年、非人寿保险2年。  

   

案例演示:  

齐齐哈尔的王先生于20081月在太平人寿购买了保额达10万元的终身寿险,并附加了一份健康保险产品。20101月,王先生终止了健康保险产品的投保,仅保留终身寿险。在终止自己健康保险4个月前,王先生曾在 2009923 因急性阑尾炎住院治疗,因为经常外出,他在治疗结束后也没有向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直到其健康险合同终止将近一年后,王先生才想起要为自己的这次治疗申请理赔。  

合同已经终止近一年了,还能申请理赔吗?王先生的家人和朋友都劝他没必要多跑一次:你的健康险都不保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给你理赔的!  

但是,当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太平人寿咨询,公司服务人员当即告知:王先生的疾病发生和治疗都是在保险合同终止之前,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虽然这份保险已经终止了,但仍然是可以申请理赔的。随后,在提交理赔申请和相关资料的三天后,王先生收到了太平人寿的理赔通知短信,获得理赔金3000元。  

   

专家提醒: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并且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申请领取保险金的时间未超过5年(自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的5年),都是可以提出理赔申请的。案例中,王先生的情况正符合这一规定,只要事实清楚、手续齐全,自然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如果购买的是非人寿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于合同有效期内的情况下,则合同终止2年内都可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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