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希龄:案例分析—摔一跤理赔16万! 首先我们来看看意外发生时候的背景,花奶奶,60岁,去超市买菜,在正在向下正常运行的手扶电梯上行走,意外滑到,臀部着地。超市工作人员将花奶奶送至医院急诊,医院告知要住院进行手术。花奶奶家属赶到去结账,医疗费用5.45万,未使用丙类(进口)药。因为花奶奶购买了325/年的保险,最后获得理赔16万,目前已到账13万。 好,说到这里我们来分析一下事故发生时购买并且正在生效的保险。 产品A,特定意外险,50万意外身故、10万意外伤残、1万意外医疗保障,8.2元/年。 产品B,意外险,30万意外身故、3万意外医疗,237元/年。 产品C,意外险,20万意外身故伤残,2万意外医疗,100元/天住院津贴(3天免赔),60元/年。 产品D,互助,30万意外身故伤残,9元+互助额/年,预计20元/年。 四款产品合计年保费325.2元,超市购买并且生效的保险:责任险E,255元/年。 “理赔经过”:发生意外事件后,第一时间报案,各家保险公司报案时间相同,出院后第一时间申请理赔: 首先申请的是产品B保险的理赔,第N天把所需理赔资料快递到产品B所在保险公司,N+1天B保险公司收到理赔资料,N+2天,B保险理赔结案,理赔3万元,合同到期后自动续保。 第一份意外险理赔后同时申请产品A、产品C保险公司的理赔,第N天把产品C所需要的理赔资料快递到C保险公司,第N+70天,C保险公司理赔结案,理赔金额1700元医疗费用+500元住院津贴。产品A保险公司在第N天+10,安排保险勘赔人员现场勘赔,之后石沉大海,无消息了。 因为可能涉及伤残,产品E保险公司需要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协商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属于个人造成意外,并且手扶电梯上有标识写了禁止行走,认为最多承担30%的责任,N次谈判后,E保险公司承担60%的责任,个人承担40%。 第Y天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A保险公司Y+7天给付1万伤残金。第Y+20天,E保险公司给付2.09万医疗金,4.7万伤残金。第Y+30天后,C保险公司再次给付1300元住院津贴,第Y+60天后,C保险公司再次给付2万伤残金。预计第Y+130天后,D互助机构理赔3万。 获得的全部理赔款:医疗金=5.09万,伤残金=10.7万,住院津贴:0.18万 三者总计15.9万。 产品B价格最贵,保障责任最少,但理赔服务最好(1天既完成理赔),所需要的理赔资料最少(理赔申请书、X光片报告、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产品A价格最便宜,理赔资料除了需要产品B的资料外,还需要额外提供电梯的合格使用证、出警记录、盖有第一家理赔公司印章的发票复印件原件(复印件无效);C产品,理赔资料除了需要产品B的资料外,还需要手持身份照片、伤口照片、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入院记录、各类检查报告、出警证明。综上,最喜欢B产品,虽然价格最贵,但最人性化。 好了,今天的案例就是这样,大家要是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找到沈希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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