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3320332消息(实习记者李艳红)“当时入保时,保险业务员说,不管是车被别的车辆碰了,还是碰了别的车辆,所花费用都进行赔付。可出事后,打了多次电话,保险公司的人才姗姗而来,事实完全与他们当时所承诺的不一。”日前,王先生在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这一情况时还有一肚子的火气。 “7月14日下午4时左右,我倒车时,不小心碰到一辆奥迪车,事发在小区车棚外,所以就没通知交警部门,责任全由我承担。出事后我就立刻打电话通知安邦保险公司,可保险公司的人迟迟没来,无奈,我就直接给总公司打电话,大约晚上6时多,才派人前来解决。奥迪车修理花了1300元,可保险公司只赔付了400元,我当时花3193元入了强制险和商业险,而现在根本不像刚投保时保险业务员所承诺的那样全部理赔。”王先生的爱人施丽芬向记者讲述。 就此,记者采访了安邦保险公司的张经理。张经理称,王先生的事故已按保险条款进行了赔付,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事故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只按市场价赔付,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启用商业险,商业险是自愿入的,投保时可不交纳;其二,条款里规定出事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地方修理,在指定以外的地方修理,只按指定范围赔付。而在王先生的这起事故中,奥迪车没有在保险公司指定的地方修理。 内蒙古保监局的工作人员称,如果对赔付存有异议,可到内蒙古安邦保险公司或内蒙古保险行业协会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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