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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骗保”层出不穷 各地出新招遏阻

2010-10-15 8:48:4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车辆保险
核心提示:

  从“驻点销售”、 “见费出单”、“零现金”制度,到11月即将在广东实施的“赔款实名制”,车险的高赔付一直令保险公司头痛,治理车险市场也是长期的监管重点。针对不断花样翻新的车险骗保“术”,各地监管也是见招拆招。

  “偷懒”给中介骗保留空间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不少人为了图省事,往往将事故车、本人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一并交给修理厂,由他们修理并全权办理向保险公司索赔事宜,这样便给不法代理提供了骗保之机。据记者了解,当前,一些兼业代理机构出现的车险骗保案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且花样百出。有的4S店或修理厂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金,通常会对事故车采取伪造二次事故的手段。

  保监会于9月1日发布的《关于防范车险理赔环节风险的通知》中规定,对于被保险人为单位的,各公司要严格按照有关支付结算规定,对1000元以上的赔款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对于被保险人为个人的,各公司应积极引导被保险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领取赔款。赔款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自2009年11月1日起要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且支付到与被保险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名称相一致的银行账户,以此杜绝保险假赔案的发生。

  为贯彻落实新《保险法》,适应保险中介市场改革发展的需要,中国保监会重新修订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已正式施行。这三部管理规定通过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监管制度体系,强化了市场监管的力度,有利于被保险人合法利益的保护,有利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提高的转变,对促进保险中介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骗赔谁最受伤

  客户投保,保险理赔,从流程上看,保险公司似乎是最直接的受害者,甚至通过修理厂的操作,投保人似乎不会有经济负担。事实上,修理厂对事故车辆报损件只修不换的做法也为车主埋下了事故隐患。而事故车辆在修理厂的操作下频繁出事,车主的诚信度势必降低了,来年若再投保,保险费率亦会相应提高。

  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上海车险的赔付率一直较高,“假定损、真理赔”是导致这一保险业务长期萎靡不振的因素之一。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根基是社会的认可和信任,此类案件对保险业无疑是致命的。

  各地出台专项治理

  为了遏制假定损、真理赔这类案件的发生,上海保监局同样制定出了相应的举措。从今年7月25日起,上海市机动车辆的商业车险及附加险将进入全市统一的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保险理赔记录信息共享。车主在本市任何一家保险公司购买车险,不论交强险、商业险或附加险,均需要通过保险公司登录车险联合信息平台,通过信息查询、比对和确认后,再以统一的费率签发保单。多次理赔,保险费率势必上浮。

  大连保监局于去年四季起就本着积极创新监管思路,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对车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和作用制订了专门针对车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对车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和要求。要求保险公司向车险兼业代理机构派驻业务管理人员,全面实行“驻点销售”,同时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和客户服务,并着力推行“见费出单”和“零现金”制度。

  业内人士表示,广东保监局的“赔款实名制”就是保险公司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4S店、保险中介将不能代车主索赔,赔款也不能打入保险中介渠道的帐户。这一举措最大的好处在于将车主和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起来,保险公司可以对车主发生事故做第一手的调查,也可以将实际赔款快速打到车主账户,而不需要绕道车险中介。这样既避免了事故车交到修理厂后出现“二次事故”的发生,也避免了车险中介可能会截留赔款或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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