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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2009-1-5 9:09:55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在保监会支持指导下,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和本报联合主办,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的2008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评选暨保险新闻宣传座谈会日前在京召开。此次评选活动获得30多家保险公司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响应,大家共同梳理2008年保险业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诸多业界专家和学者提供了丰富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还就2009年保险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展开了热烈讨论,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保险新闻宣传积极建言献策。

  “即将过去的2008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金融时报社社长汪洋在评选会上致辞时说,保险业连续面对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大地震等巨灾考验,同时经历了百年奥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等历史盛事。下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将宏观调控首要任务调整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并采取一系列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包括支持经济发展的“金融30条”,其中对保险业改革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将深刻影响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

  中国保险学会会长罗忠敏表示,2008年确立的保增长大局,为保险业发展创造更多机遇。但由于保险业发展历史还不长,规模还不大,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远没有得到发挥,只有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并考虑更多社会效益,行业才能赢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治超发言时称,今年“虽然好事多,难事多,麻烦事也多,但却是保险业站在新起点、进入新阶段的一年。”他说,2008年保险市场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截至11月末,保险业总资产达3.3万亿元,接近2002年5倍,保险业发展方式正在逐步转变,盈利能力在不断增强,利差损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风险隐患得到较好防范,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在逐步提升,在应对灾害事故、服务新农村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参与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

  “2008年迎来了改革开放30周年,保险业作为整个金融体系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发展迅速,潜力巨大,新闻媒体如何与时俱进,从市场化角度报道和关注保险业深层次问题,是我们探索的重点和焦点。”金融时报社总编辑宋辅良在主持会议时表示,金融时报作为一家立足金融、面向经济的综合性主流财经媒体,一直秉承大财经、大金融理念,从媒体自身角度关注中国保险业改革发展进程,为此进行大量有深度和影响力的新闻报道,做到观点平衡,视角独特,为保险业改革发展提供重要舆论支持,尤其今年以来,在快速反应、抓热点焦点问题、突出专业深度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获监管部门、保险业界和学界及媒介同仁的积极反馈。

  本报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学会联合评出

  2008年中国保险十大新闻

1 重大灾害频发 保险业经受巨灾考验? 建立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呼声再起

  2008年1月至2月,我国南方地区遭遇罕见雨雪冰冻灾害,直接导致经济损失逾1500亿元。2月2日,保险业首次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程序,成立了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为总指挥的应急指挥中心;

  4月28日,胶济铁路重特大事故发生。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启动应急机制,开设事故理赔绿色通道,争取第一时间进行赔付;

  5月12日,四川汶川突发8.0级强烈地震,再次把保险业推向风口浪尖。5月13日,保监会再次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程序,相关保监局和各保险公司及时启动本单位、本辖区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建立应急指挥机构,迅速开展抗震救灾工作;保险业在“特事特办”原则下出台系列保险理赔应急措施,5月2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保监会指导下制定发布《保险业抗震救灾人身伤亡给付服务八项应急指引》,为重灾区在应急情况下使用。与此同时,保险业纷纷捐款,中国人寿在地震发生后第二天即宣布将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助养所有地震孤儿。

  点评 面对一次次突如其来的灾害,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灾救灾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保险的各项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抗灾救灾过程中,保险业努力为受灾群众排忧解难,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工作,为稳定灾区人民生产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得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效的扩大保险业的社会影响。

  但灾害同时凸显出保险保障不足、保险赔付率较低、保险覆盖面不宽等突出问题。保监会统计数字显示,截至7月末,保险业已支付雨雪冰冻灾害赔款逾50亿元,保险理赔虽为灾后重建四大资金渠道之一,但与灾害造成的逾千亿元巨额损失相比仍显赔付不足,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偏低,企业即使拥有保险,其保险责任范围也较有限;在“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中,据当时确认的144名投保客户及估损额677万多元计算,人均保险赔偿仅为4.7万多元,死亡人员人均保险赔偿不足9万元,投保人数仅为伤亡人数的29.5%;直接经济损失逾8000亿元的汶川大地震,仅获得来自保险业的赔付18.06亿元,地震发生后,四川共有20.7万件保险报案,涉及金额200多亿元,18.06亿元保险赔付无异于“杯水车薪”。

  由此,我国巨灾保险体系建设受到空前关注,据联合国统计,近十年来世界范围内54次最严重的自然灾害有8次发生在中国,但中国尚未建立起完整的巨灾保险体系,中国保险赔付占巨灾损失的比例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2 应对新挑战 保险业“监管转型”? 首次明确提出“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

  “在新形势下保险业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风险隐患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不断增加,而行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还比较弱,保险监管识别、防范、控制风险的水平也亟待提高。”7月15日,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而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这次会议上提及频率最高的词汇便是“风险”。

  在这次被行业视为“监管转型”的重要会议上,监管机构首次提出将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确定为未来一段时间保险监管的指导思想。紧随其后,保监会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重点防范和化解偿付能力、投资型业务过快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和公司治理不完善及内控不严四大类风险。

  此次会议上,针对业内盛行的“以保费规模论英雄”的监管政绩观,吴定富指出,“监管工作的成效,不能只看新设多少保险机构、新增多少保费,根本的是要看保险覆盖面是否扩大、是否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要看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是否得到切实保护,要看保险业风险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和化解,要看保险市场是否规范有序。”

  点评? 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及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做好保险监管工作并切实防范风险关系着保险消费者利益和国家金融安全稳定。而今年以来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使保险业面临的风险来源更多、传递更快、破坏力更大。现阶段如何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路径解决前进中出现的问题,防范行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演变为巨大风险隐患乃至现实风险,成为监管机构面临的严峻考验。

  当前,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全面把握新起点、新阶段对保险监管的新要求,是做好保险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保险监管机构在敏锐洞察市场变化后,清醒认识到“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以车险市场为抓手,规范产险市场秩序,以整顿销售误导为切入点,规范寿险市场秩序,同时依法严肃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在一定阶段内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面临的突出风险,为行业未来健康发展作好良好铺垫。

3 奥运保险服务完美交卷

  自2005年9月15日正式签约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保险合作伙伴,到2008年9月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圆满落幕,中国人保历时3年的奥运之旅,成为中国保险业首次直接与奥运会全面接触。

  代表中国保险业为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提供保险保障的中国人保,确定了“尽善尽美、万无一失、服务奥运、提升自我”的工作指导思想,科学制定了《北京2008奥运保险保障计划(纲要)》;自主开发了责任险、财产险、赛时机动车、团体人身险、志愿者保险五大保单,保障面覆盖整个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活动、人员和财产,包括奥运大家庭近15万名相关人员、近8000辆机动车和北京及京外所有奥运场馆。

  整个保险业也因奥运而动。6月24日,保监会发出《关于做好奥运赛事期间赛场外公众场所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险业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与奥运相关的各项保险工作;7月14日,按照中国保监会和北京市委市政府要求,北京保险业推出奥运期间行业服务保障奥运的九项措施,包括延长理赔服务时间、建立绿色通道、减免因交通限行车辆部分交强险保费等。泰康人寿作为9家大型企业之一,与北京奥组委签订《赛后人员安置协议》;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北京奥组委组建“12308奥运观众呼叫中心”,泰康人寿成为保险行业中惟一一家获此邀请的总公司级保险企业。

  点评? 此次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参与人员规模之大、开展项目之多、接待规格之高、持续时间之长、工作任务之重,在我国举办大型活动的历史上前所未有,极大地考验了保险行业的保险保障和理赔服务能力。

  为此,中国人保建立专门的奥运理赔服务方案及奥运理赔操作流程,对奥运服务工作实施扁平化、封闭式管理模式;对各类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奥运医疗及人身保障体系;对各项服务方案进行了全面培训和演练;建立赛时服务双指挥中心,与奥组委联手理赔服务及指挥调度;场馆保险经理、交通场站保险服务人员、道路事故理赔服务人员与奥组委场馆财务经理“一对一”联动服务,从制度、组织、人才、技术和物资五大方面做全面细致准备,最终保证了赛事筹备的顺利进行和赛时服务的高效顺畅。奥运期间人保共处理保险案件2743起,未接到一件投诉。

  北京奥组委等相关各方高度评价中国人保的奥运保险工作,认为中国人保的奥运保险工作圆满成功,使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树立了崭新形象。中国人保品牌借此演绎了精彩纷呈的奥运之旅。

  4 保险投资明确“四大领域” 保险业聚焦“保障与融资”

  12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要积极发展“三农”、住房和汽车消费、健康、养老等保险业务,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等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表示,要发挥保险金融通功能,支持和促进投资。在坚持合法合规、风险可控并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的前提下,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一是鼓励保险资金购买国债以及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和企业债,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二是鼓励保险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发挥保险机构作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优势,促进资本市场稳定;三是引导保险公司以债权方式投资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四是稳妥推进保险公司投资国有大型龙头企业股权,特别是关系国家战略的能源、资源等产业。

  点评? 保险资金投资“四大领域”的明确,是保监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这一大政方针而推出的具体措施,保险的保障功能和融资作用这两大功能此次得以突出和强调,为保险业发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以便更好地顺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大局。从这一本质来看,保险业在保障经济稳定发展、促进消费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不论是扩大投资、拉动消费,还是稳定出口,保险业将更好地服务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拉动内需的新形势。

  5 银行保险获准相互参股 银保“联姻”冲击银保格局

  2008年1月16日,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正式签署《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经国务院同意,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市场化和平等互利原则,可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

  备忘录中,银监会和保监会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相互投资所涉及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换等六个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两家监管机构的分工和责任,确立了审慎监管的基本原则,对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配合、确定风险处置与市场退出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监管约定。

  5月6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股权的决议;北京银行10月20日发布公告称,该行正在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就其持有的首创安泰人寿中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商谈;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试点银行已向保监会提交投资保险公司的股权计划,保监会仍在审批过程中。

  点评? 银监会和保监会为适应市场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协调机制,将有助于规范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对现有金融资源的整合优化,增强我国金融业整体竞争实力和防范风险能力,对银行保险业及整个金融业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业内人士认为,银行机构参与保险业务,有助于银行机构实现其为顾客提供全面服务的承诺,进而提升自身竞争优势,同时便于银行机构扩大经营渠道、提升业务架构、增加收入来源。

  另有评价称,即使拥有股权上更加紧密的纽带,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时仍会从各自经济利益出发,选择最佳合作模式,银行则需在财富管理上提供更为多元的产品组合。业内同时忧虑,如银行投资保险业后签订有关排他性的合作协议,会对依赖于银保业务的保险公司构成较大影响,进而引发保险业的新一轮洗牌。

  6 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启动

  酝酿已久、呼声甚高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终于拉开试点帷幕。保监会6月23日制定并下发《农村小额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首批批准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先期试点地区为山西、黑龙江、江西、河南、湖北、广西、四川、甘肃、青海九省区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

  继“新简身险”之后,中国人寿专门为农村低收入人群量身打造7款农村小额系列保险产品,8月中下旬在广西等9个省份试点销售;9月23日,泰康人寿召开小额保险启动大会,宣布将于四川等7个省区19个县试点推广,预计覆盖人口近千万,特别在个险渠道为低收入农户量身设计了简易的“卡单”;10月15日,新华保险借助苏黎世国际经验和先进技术支持,以农户“买得起、用得着”为出发点,试点销售“喜来保”等三款小额保险产品。

  点评? 此次试点最大亮点在于,保监会放宽了预定利率限制、销售渠道和销售资格限制。保监会表示,将在减免监管费和保护试点公司等方面对试点公司提供支持。

  小额保险是小额金融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有助于发挥稳定社会秩序、安定农民生活、积累社会资金、促进经济发展的整体效应和综合效能。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开展小额人身保险的经验证明,在缺乏社会保障体系的农村地区,小额人身保险是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基本保障的有效方式,具有很强的市场生命力。

  目前,我国保险业总体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开拓农村保险市场还面临一些普遍困难和问题。为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持续参与小额保险试点,保监会出台了一些鼓励支持政策,目标是要通过小额保险这一市场化、普惠性金融扶贫手段,扩大小额保险覆盖面并获得持续发展。

  7 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趋严 首次引入资本充足率指标

  9月1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定》正式施行,已实施5年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同时废止。这一监管新规的主要变化是监管措施分类原则产生变化,由此出现“分类后的统一监管”:保险企业偿付能力状况今后按照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类”(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以下)、“充足I类”(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至150%之间)、“充足II类”(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以上)三大类进行分类监管。

  7月15日,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披露,据初步测算,截至6月底,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为12家,比年初增加两家,其中个别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此前6月10日,因公司偿付能力不足,中国大地保险被保监会叫停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湖南5家分公司的非车险业务,直至11月21日才被解除限制,困扰中国大地保险5月有余的“偿付能力”事件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点评? 正如吴定富指出,保险行业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除了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的影响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同时部分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经营中的短期行为比较突出。

  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不足类”险企,监管部门今后将实施“统一监管”,区分不同情形采取九项监管措施中的一项或者多项,而不再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类”险企进一步划分为70%、30%两个临界点实施分类监管。业内人士评价,这一“分类后的统一监管”办法,意味着偿付能力监管更趋严格,表明监管层决心在全行业进一步强化资本约束机制,更体现出监管的灵活性和实事求是原则,是以保险公司经营实际而非仅仅根据绝对差额作出判断。

  偿付能力监管新规首次对“充足类”公司提出提交“预防性计划”的要求,业内人士认为,这对“充足类”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提出了动态预警,便于监管部门及时掌握“充足类”公司偿付能力状况、趋势和变化,进而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为监管部门建立起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偿付能力机制提供了重要依据。

  数量庞大、处在快速扩张期的中小险企,其资本充足率往往要低于成熟期的保险公司。但不论保险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和网点布局是否遍布全国,此次偿付能力监管新规首次引入资本充足率概念,以“比率监管”取代“绝对差额监管”,对大量中小险企而言,有助于进行同业比较,消除因经营规模悬殊带来的监管差别。业内评价说,这一监管原则的新变化,对新市场主体和中小险企趋于公平。

  8 平安投资富通失利改写利润表

  从9月份美国“两房”由政府接管,到雷曼兄弟申请破产、美林公司将自身卖给美国银行,再到美联储斥资接管AIG,至此,本轮金融风暴在横扫投行、商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同时,也将触角伸向保险业。

  金融危机导致资本市场大幅下挫,三大保险A股的三季报显示,在投资项目减值损失进行计提后:中国太保净利润同比下降32.6%,中国人寿同比下降46.9%,中国平安受伤更深,亏损7亿元。

  造成中国平安净利润由盈变亏的直接原因,即平安自去年以来陆续购入富通集团4.99%股权,原始投资成本累计为238.74亿元,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平安对富通集团股票投资产生的市值变动损失达186.11亿元,三季报将其中近157亿元损失转入利润表确认为减值损失,损失近三分之二。由此,保险资金海外投资“第一步”遭遇重挫。

  此前,2008年年初,平安提出规模近1600亿元再融资计划。时至5月9日,中国平安发布公告称,鉴于资本市场较为波动,再融资申报条件和时机尚不成熟,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考虑递交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申请。

  点评? 在全球金融动荡持续背景下,中国保险市场显然也难以幸免。这场因美国次贷危机愈演愈烈并蔓延至全球的金融海啸,使率先走向海外市场的中国平安“深受其害”。业内普遍认为,就整个中国保险业来说,尽管目前影响相对较小,但需高度重视和重点警惕国际金融保险风险跨境传递。

  业内认为,保险业作为“谨慎性金融”行业,生存与安全永远在第一位,只有在确保基本业务稳健经营、有效控制未来风险的基础上,才能追求金融的无限创新和利益最大化。此次金融危机一方面给保险业提出海外投资的风险警示,保险企业需进一步检视海外投资策略、程序和风险管控措施,改进运作机制,加强投资文化建设和投资风险教育;同时给保险业经营提出警示:保险经营要理性回归,保险本质在于保障,以此规避资本市场波动风险。

  9 《保险法》二度修订 首次规定保险资金可用作不动产投资

  8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保险法修订草案等法律案和有关议案的说明。受国务院委托,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作了关于保险法修订草案的说明,提出现行保险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需要,有必要进行修改,从进一步明确保险活动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保护、进一步完善保险行业基本制度、加强保险行业自律管理、明确保险监管机构职责、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打击保险违法行为等5个方面报告了修订草案主要内容。

  《保险法》修订草案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规定保险资金可以用作不动产投资。

  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继续审议保险法修订草案等。

  点评? 业内评价称,《保险法》修订草案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增加了“不动产投资”,在现有背景下,保险公司投资渠道仍然狭窄,不利于保险公司提高资金运用效率,这一渠道的拓宽,可以促进保险公司构建有效的资金组合,有助于缓解保险业资产负债久期不匹配的老大难问题并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

  按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仅限于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保险公司还禁止设立证券机构和保险业以外的企业,鉴于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保险业发展和国家养老、医疗及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保险法修订草案拟扩大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这为“金融混业”留出了空间。

  专家认为,如果将来《保险法》修改范围扩大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范围,那么还有几个影响:第一,对基础设施投资产生影响。第二,投资于不动产,它应该不仅包括直接投资不动产,还包括利用金融产品间接投资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投资产品等等,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第三,使更多的保险资金进入债券市场,对债市本身将产生重要影响。

  10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挂牌 新华人寿股权去向成关注焦点

  2008年9月,根据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挂牌成立。据了解,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属于非盈利性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董事会9名董事成员分别来自中国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及3家保险公司。公司将依法接收保险保障基金的全部资产。原基金持有的新华人寿股权由公司承接。

  保险保障基金成立于2005年,由保险公司按所收取保费的一定比例缴纳形成。

  点评? 按照《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保险保障基金是按照《保险法》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缴纳形成,在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或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时,用以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是:筹集、管理和运作保险保障基金;监测、评估保险业风险;参与保险业风险处置;管理和处分受偿资产;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业务。

  而保险保障基金公司成立之所以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与此前保险保障基金接收新华人寿股权事宜不无关系。2007年5月,保监会为化解潜在风险并维护市场稳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受让新华人寿股权22.53%。2008年7月,再次接手新华人寿股权并增持至30.554%,成为新华人寿第一大股东。因此,保险保障基金如何退出新华股权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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