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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暂无意放行保险资金投资私募债

2012-6-15 9:49:08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佚名
关键词:保监会 保险资金 证券化产品
核心提示:解禁银证信产品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监会酝酿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发起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券商发起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力度空前的项俊波新政正在引发业内热议。根据《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获得的10余项新政征求意见稿,保监会计划允许保险机构投资银行、券商和信托发起设立的多种理财产品,同时计划引入券商、基金参与保险资产管理,并将推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公募业务。

  某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此举打通了保险和证券、基金银行信托行业在的业务通道。在严格的风控之下,将保险机构与其他金融机构置于同一个起跑线上,使之相互促进,相互竞争,达成共赢。”

  解禁银证信产品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监会酝酿允许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发起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券商发起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保监会思路很明确,对于银监会、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已经认可的证券化产品,均允许保险资金进行配置。既然银监会、证监会都允许相关机构投资,保监会没有理由不放行。”上述负责人指出。

  分析人士指出,这将极大扩充保险资金投资证券化产品的范围,摆脱单一的股票债券限制,既有利于规定保险资金分享更高收益的产品,还有利于保险机构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除此之外,此举在一定程度上还将促进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创新。

  保监会还计划允许保险机构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政策亦正在征求意见。

  发行人门槛不低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境内商业银行发行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出于审慎考虑,保监会对商业银行提出了门槛要求,要求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上市银行,净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并且具有国内评级机构评定的不低于A的信用评级。

  “银行理财产品本身并没有标准化,对于不保本的品种,其结构比较复杂,蕴藏的风险可能比较大,因此暂时不会放开。”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即将放行的还包括有担保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及集合资产信托计划。在门槛上,保监会要求券商或券商资管净资本不低于20亿元,并且上一年度被证监会评为A级或A级以上;要求相关信托公司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长期信用级别不低于A级。

  对此,一位寿险公司高管提出,“征求意见稿门槛有点高,满足要求的机构并不多。希望不要说是放开了,但只开了很小的一个口子,这等于没有放开,因为投资范围仍然太小了。”

  防止产品复杂化

  为了进一步防范风险,保监会拟作出规定:保险公司投资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应当符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规定,且基础资产清晰,具有国内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并在指定的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发行、登记和交易流通。

  上述权威人士指出,“对于这些证券化产品,保监会的思路很明确,就是要求是一次性证券化,不能是合成或复杂产品,这也是我们从此次金融危机中汲取的教训,风险防控始终是第一位的。”

  该人士还透露,保监会暂无意放行保险资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刚刚推出,还处在试点阶段,大多数机构都在观望,保监会不会轻易让保险资金参与。”

  记者还了解到,在债券投资领域,保监会拟不再强制要求公开招标发行,将普遍存在的以簿记建档方式发行的无担保债纳入了投资范围,要求其长期信用评级不低于AA,短期融资券级别须为A-1。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还计划取消发行人盈利要求,仅要求其最新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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