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费拟报销新政策,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拟扩大,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健全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①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②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③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职工医疗费用负担,按照中央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有关任务部署,现就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