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保或能帮家人支付,改革后个人账户原有的钱会变少吗?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这意味着,门诊慢性病、常见病有望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改革后,个人账户享受人群将从参保人本人扩大到其配偶、父母、子女。并且,还拟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原本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将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南开大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铭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利于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优化,增加门诊统筹的保障力度。同时也将直接打通并且规范直系亲属范围内的共济,从而实现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更加理性化、人性化。 拟扩大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我国职工医保制度于1998年建立,从建立之初就明确了医保基金实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即统账结合。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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