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如果你的企业具备以上条件,从明年起有机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今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以下简称《办法》)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对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进行了规定。《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明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可以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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