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民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民政局: 近日,为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和民政部办公厅分别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发〔2020〕38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民政部的有关要求,现就优化民政服务,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排查整治 各地要立即排查涉及老年人的各项民政业务及相关服务机构,确保保留线下办事渠道。没有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立即整治并设置;已经设置线下办事渠道的,进一步完善措施,优化服务流程,优先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同时,要组织、引导、便利城乡社区组织、机构和各类社会力量进社区、进家庭,为疫情防控中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基本生活需求。2月28日前,各盟市将排查整治等情况报送自治区民政厅。 二、保留传统服务方式(2021年3月15日前落实到位,长期开展) 保留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社会组织、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领域人工办理、现金支付等传统服务方式,督促指导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托政务服务大厅、社区服务中心等,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高龄津贴等民政业务,优先接待老年人,简化办事流程,切实提高民政业务经办服务窗口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走访探视和关爱服务机构,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农村牧区留守等重点老年人对象,采取定期走访、主动拨打电话、发放服务事项预约单等传统方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提供辅助代办服务(长期开展) 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要为老年人在业务办理、事项服务中使用智能设备提供操作讲解和人工辅助,积极提供物品代购、医疗机构预约挂号、预约叫车等生活代办服务。 四、优化健康信息验证服务(2021年3月31日前落实到位,长期开展)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针对老年人到窗口大厅办理民政业务,入院探视、进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站点活动等需求,接受有效纸质证明,强化工作人员“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验证辅助操作。对有外出需求的老年人,养老机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老服务组织等可提前帮助查询并制作保存老年人“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图片,提供给老年人外出出示使用。 五、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9月30日前落实到位,长期开展)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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