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可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根据西安市社保发〔2020〕32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西安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2020年度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942元或6570元确定。 养老保险: 一、2020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6996元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缴费基数,也可以选择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2412元的60%作为缴费基数。 二、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 2021 年底前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基数在 2021 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1] [2]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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