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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下调投资型保险演示利率

2009-11-7 9:51:1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继前日下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后,昨日,中国保监会又下发了《关于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已经执行了7年多的投资型保险演示利率上限进行了部分下调。

  所谓“演示利率”,是保险公司在销售诸如分红险、投连险等投资型产品时,对未来产品的年投资收益率的假设,一般分为高、中、低三档。为了有效防止保险公司以不切实际的高收益率误导消费者,保监会从2002年起明确了演示利率上限。

  根据通知,用于利率演示的分红保险的高、中、低三档假设投资回报率分别不得高于6%、4.5%、3%(原规定分别为6%、5%、4%),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投连险的高、中、低上限为7%、4.5%、1%(原规定分别为7%、5%、3%);万能保险高、中、低上限为6%、4.5%和最低保证利率。两相对此,分红险的中档演示利率上限下调了0.5%,低档下调了1%;投连险的中档演示利率上限下调了0.5%,低档下调了2%。

  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投资型保险限定演示利率上限,是基于当前投资市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经历了2007~2009年资本市场的大起大落,合理下调演示利率可以给老百姓一个更合理的收益预期。记者了解到,2007年国内某寿险公司印制的投连险万能险宣传单,通过肆意夸大产品收益的方式,获取了不少业务,但后来也带来了退保的隐患。目前看来,因资本市场表现不佳,短期获得高收益的几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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