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新规规定了哪些?有哪些变化?

作者:洞机  文章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1/8/24 21:20:15  

土地一直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但是到了现在这个社会,农民不再以土地为生了,大多数的农民选择将土地流转出去,自己进城打工赚钱。那么,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有啥政策?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2021年土地流转新政策出台,它就是2021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此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前的旧政策,农业部2005年1月19日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同时废止。

与旧政策相比,新政策有这7个变化:

变化1:对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介绍有变化

新政策这样规定:“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强化了入股这种流转方式,弱化了互换、转让流转方式。

变化2:对承包方如何进行风险防控给出了指导

新政策这样规定:“承包方自愿将土地经营权入股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可以采取优先股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险。公司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方。”“对整村(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较大、涉及农户较多、经营风险较高的项目,流转双方可以协商设立风险保障金。”

变化3:对受让方的哪些投入应给予补偿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

新政策这样规定:“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及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的,在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都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变化4: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服务费给予了支持

新政策这样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提供服务的,可以收取适量管理费用。”

变化5:要求把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写进流转合同里

新政策规定: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要把“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写进合同里。

变化6:委托流转的委托书需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

新政策这样规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变化7: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者有变化

新政策这样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由农业农村部制定”

在土地流转中要强化用途的管制,以确保粮食安全为先。在今年农村土地流转已经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要优先针对粮食的生产为先,并且禁止土地撂荒及闲置,同时,针对那些在土地上挖塘养鱼,并且一直占用农田这一行为进行禁止,如果一旦发现土地撂荒,两年以上的,那么出让土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且有权收回流出的土地。

2021年各个地区针对土地流转一亩地多少钱的价格差异也是比较明显,同时也和土地流转的期限都有极大的关系,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地区,比如说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一亩地的流转资金可达1800元左右,而在东北地区黑龙江辽宁,以及山东地区菏泽,流转土地,资金比较低一点,一亩地的流转金大概在900元到1200元之间,在西北地区土地流转金相对来说更低一点,也就是说,每个地区的价格流转资金都是不一样,都以当地的标准实施。

土地流转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所以流转的是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权还是在自己手里。对农民来说,土地流转出去将有人打理不至于荒废,二来还能从土地中摆脱出来,外出打工赚钱,并且还能拿到一笔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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