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高层次人才年薪制,为什么要鼓励年薪制?据人社部官网8月27日消息,人社部近日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其中提出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据悉,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在2017年就已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此举是国际上通行的对企业经营者进行激励的—种薪酬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实施的专项行动在薪酬激励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例如,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再如,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同时,人社部将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提出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此外,这次专项行动还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