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办理退休需要什么手续资料?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程序一览。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的规定2020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1)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3)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2、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8年6月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缴费年限须满10年以上)。 下岗职工办理退休程序 一、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二、办理材料 1、企业职工本人档案;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解除合同证明一份; 4、职工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职工个人退休申请一份 6、单位关于职工退休及公示报告一份 7、老保险缴费有中断,且符合《关于统一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规定的职工,需职工本人在告知书上签字。 8、退休材料提前一个月到养老医疗科申报。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第二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窗口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第三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请带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到个人缴费窗口修改基础信息,确认缴费情况。 第四步:到指定银行办理养老金代发借记卡。 第五步:办理完退休手续的次月底到社保局基金审核科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