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以后,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的退休政策,老人退休还是按照过去的方式计算,即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工资总额,结合本人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养老金的比例。但中人处于老制度与新制度的过渡期,为了保障中人的养老金待遇不会低于老人的待遇,所以在养老金计算时采取“保低限高”的原则,即采取新老两种办法进行对比计算的方式。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低于老制度的,按照老制度执行,这就是“保低”;如果按照新制度计算高于老制度计算的,按照新制度计算的执行,但是对于高出的部分要采取十年过渡期,按年度比例计发,这就是“限高”。 按照这个原则无论采取哪种方式计算,退休中人都是不会吃亏的,最起码有一个保低的措施在哪里做保障。由于按照新制度计算,既要考虑历年的缴费基数,也要考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也要考虑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还要考虑计算视同缴费年限的系数和缴费指数工资,还要和自己以前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挂钩,所以综合计算的结果都会高于按照老制度计算的水平,而且高出的比例还非常大,那么怎么办呢?为了和老制度顺利衔接,为了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采取限高的办法。这个限高的措施就是十年过渡期,即第一年高出部分,按照10%的比例计发,第二年按照20%的比例计发,以此类推,到2024年9月30全部计发到位。 综上所述,退休老人和中人,在技术职称和工龄相同的情况下,中人晚几年退休,养老金高几百元的主要原因,既有退休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的因素,更主要的是养老金计算方式不同而产生的,晚几年退休每月多几百元这完全属于正常的水平,没有必要去计较,去比较。 那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待遇为什么低呢? 这个问题咱们刚刚也说了,是因为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待遇并不是个人实际应得的养老金,而是属于预发养老金,也就是退休中人现在所领取的养老金待遇都是按照2014年的标准发放的,那在这种情况下,养老金的待遇当然低了,根本就不是按照上年度的水平发放的,所以养老金的待遇是工资的一半,这是由于特殊情况造成的,并不是咱们实际应得的养老金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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