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是在6月26日公布的,方案公布前就已经启动了补发程序,与2020年相比,浙江调整方案的变化总体可以概括为定额调整幅度降低、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幅度持平、与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降低、高龄倾斜调整幅度降低。 养老金最新消息 src="http://www.afinance.cn/lc/UploadFiles_8755/202107/20210706150337686.png" width=500 height=350> 关于浙江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的细则我们就不做过多的赘述了,重点来看一下浙江省“倾斜调整部分”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说浙江调整方案彰显了对伤残企退人员的关心呢? 首先,“倾斜调整”是人社、财政两部委的要求,与“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一样属于调整办法的一部分。但调整的范围两部委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从目前30省市发布的调整方案来看,将哪个部分退休人员列入倾斜调整的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只将高龄退休人员列为倾斜调整的范围: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陕西、安徽、河南、海南、江西等几个省份均只将高龄退休人员纳入倾斜调整的范围,而其他退休人员均不享受倾斜调整。 第二类,除了高龄退休人员外,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也纳入倾斜调整; 广西、云南、河北、辽宁等省份除了将高龄退休人员纳入倾斜调整的范围以外,还将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纳入倾斜调整的范围。调整思路上基本一致,即艰苦边远地区一般根据艰苦程度划分为几个档位,每个档位每个月额外增加不同的幅度;在对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倾斜的时候,2021年调整后增加的养老金依然达不到平均水平的,补发到平均水平,或者先补齐到平均水平再进行调整。 第三类,将建国前后参加工作的“老人”纳入到倾斜调整的范围; 有的省市在倾斜调整的时候还会将建国前后参加工作的“老人”纳入到倾斜调整的范围,比如黑龙江、北京等几个省份就将建国前后参加工作的老人纳入到倾斜调整的范围,额外增发一部分养老金,山东更是对建国前老工人发布了单独的调整政策。将建国前后参加工作的“老人”纳入倾斜调整的范围足以彰显这些地区对这类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人的关心好照顾。 以上就是各个地区在倾斜调整部分的思路,可以说调整范围上有大有小,思路各异。 而仔细翻看浙江省2020年、2021年的调整方案,我们发现浙江在将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列为倾斜调整的对象以外,还将劳模及先进工作者、企业退休的原工商业者、2020年年底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退人员也列为了倾斜调整的对象,涵盖的范围可谓十分之广,尤其是对“2020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的调整幅度非常大,该类人群因此可以增加更多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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