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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加强网络监管 将谷歌和Facebook列入黑名单

2010-7-22 16:31:18  文章来源:东方网  作者:佚名
关键词:谷歌 Facebook 网络监管 劳务税 Bebo
核心提示:在一些西方国家眼中,“网络监管”曾是“缺民主”、“少自由”的国家与生俱来的“原罪”,必须加以反对。在西方,引发多国介入的还有谷歌的“谷歌街景视图”功能,因为负责街景服务的取景车能收集到上网者的电子邮件密码等个人信息。

  (中国)东方网

  东方网7月21日消息:在一些西方国家眼中,“网络监管”曾是“缺民主”、“少自由”的国家与生俱来的“原罪”,必须加以反对。然而,在各种严重网络危害的侵袭下,不少国家将意识形态抛到一边———澳大利亚新上任的总理表示“审查网络和审查电影一样正常”;德国以泄露用户数据的罪名把美国社交网站Facebook告上了法庭;面对暴力和不良信息,意大利政府要审查谷歌旗下Youtube视频网站的每一个视频。其实,西方从来就没有放松对网络的监管,只不过是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采取“只做不说”的态度:一面限制网络上的极端思想和色情等内容的传播,另一方面在口头上仍坚持所谓“网络自由”,以回避社会争议。一位瑞典专家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不对网络监管,网络不能成为“超越法律与道德的纯自由世界”,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当任何一种新事物的影响力扩展到社会各个层面时,就必须加以限制,以保证良性秩序的实现”。

  谷歌、Facebook在多国被列入黑名单

  “现在的硅谷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华尔街?”有人用这句话表达对如日中天的网络公司的担忧。现在的网络新科技如同当年的金融衍生品,它们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使人们产生迷恋甚至依赖。谷歌、Facebook等网络巨头也如当年的华尔街豪强一样,享受着人们艳羡的目光。今年5月,Facebook第5亿位用户将诞生的消息令世人惊讶,《时代》周刊当时刊文称,这个人口比美国还多2/3的“世界人口第三大国”,“改写了我们的社交基因,让我们变得更开放”。

  然而,人们很快发现,“基因”被改写并不都是好事。Facebook为用户提供私密空间、鼓励人们分享,但公司盈利的前提却是用户将这些东西公开。德国《焦点》周刊17日报道称,德国消费者保护部部长伊尔莎·艾格纳再次警告说,Facebook的使用者可以将手机内储藏的通讯录上载,其中包括那些从来没有同意加入这个社交网站人士的私人电话号码。她说,“Facebook不应该储存这些可以用来出售获利的资料。”上周,艾格纳就曾表示,Facebook在德国估计有900万用户,并在汉堡设有代表处,“必须遵守德国法律”。由于接到了该网站许多德国用户的投诉,德国汉堡数据保护机构将Facebook告上法院。此外,美国苹果公司也要就iPhone 4会保存哪类用户数据及保存时间向德国政府进行说明。

  在西方,引发多国介入的还有谷歌的“谷歌街景视图”功能,因为负责街景服务的取景车能收集到上网者的电子邮件密码等个人信息。5月14日,谷歌承认它在30多个国家拍摄街景的同时通过公众无线网络错误地收集了部分私人无线上网数据。即使如此,澳大利亚还是担心公民隐私权受到侵犯,希腊以保护隐私为由屏蔽谷歌的街景视图功能。此外,美国已要求谷歌提交其获取的个人无线网络信息。在澳大利亚参议院听证会上,澳通信部部长康罗伊称,谷歌收集用户隐私信息的行为“是有史以来在隐私保护问题上最严重的侵犯行为”。

  在印度,印度电信行业协会强烈呼吁政府采取措施,对谷歌、雅虎、微软即时通讯软件等提供的网络业务加以监管,理由是当地网络运营商必须交纳12.36%的劳务税和6%的网络通话收入,而谷歌等则完全逃避了这些项目。这些公司既没有在印度取得营业执照,也未注册登记,这使它们不受印度法律的约束。孟买官方表示,虽然外国网络公司都在严格监管之列,但谷歌受到的投诉率仍然最高,受官方关注也最大。

  对于这些现象,德国《时代》周报16日指出,如果网络监管不严,很可能出现更多问题,比如,现在德国新纳粹政党又开始抬头,他们通过Facebook进行宣传、联系、动员,因此美国网络巨头已经成为德国政府的“眼中钉”。一位德国联邦议员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一些网络巨头拥有的民众信息比政府还多”,Facebook、Twitter、iPhone、谷歌等网络运营商居然大大方方地使用民众的资料赚钱。

  各国纷纷修法,加强网络监管

  “审查网络就像审查电影一样正常。”新上任的澳大利亚总理吉拉德7日誓言整治通信技术中的“阴暗角落”。她说,“既然儿童色情内容不允许出现在电影中,为什么能允许人们在网络上看到这些内容?当你走进电影院时,有些东西你是不打算在银幕上看到的,当你在互联网上浏览时,同样如此。”上周,澳大利亚通信部长康罗伊宣布,将对被列入“拒绝级”的网络内容进行为期一年的调查,等调查完成后,再实施政府新提出的网络强制审查措施。

  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印度也不断修改本国的相关法律。印度新版的《信息技术法》规定,所有运营商必须与政府签订接受网络查封的协议,如不协助政府依法查封或删除某些内容,将面临罚款和7年最高刑期。上月底,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谷歌等公司会谈,内容就是互联网监管问题,目的是为国会修改《电信法》提供支持。

  意大利人自称本国的“网络最自由”,但暴力和色情视频在网上泛滥,让意总理贝卢斯科尼下令监管所有网络视频。今年2月,一份对网站视频进行审查的法令正式生效,这项长达34页的法令要求包括YouTube在内的互联网网站上传的视频都需要受审核。其实,意大利政府过去5年内出台了10项关于网络监管的政府提案和法律修正案。米兰国立大学信息与宪法系教授欧罗菲诺认为,网络空间并非完全“虚拟”,在网上所做的一切都应受到法律的规范,意大利宪法第15条和第21条都涉及对网络的管理和监督。

  不少网民抱怨社交网站

  “美国半数社交网站用户担心他们在社交网站上的个人资料隐私信息会被泄露,”美国马里斯特学院民意研究所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同样表示担心的还有家住柏林的工程师弗里德里希。这个Facebook的老用户,最近对这个社交网站非常不满。他告诉《环球时报》记者,Facebook截取了他的个人资料和社交信息,比如通过“寻找好友”,自动扫描他在yahoo等邮件的地址簿,之后自动向这位非会员发出添加好友的邀请。对此,他的一些朋友打电话询问,因为一些商业机构给他们每天打电话做广告和进行民调。后来他了解到,Facebook把数据信息储存在网站中,并用于商业用途。而现在Facebook还和iPhone合作,他的电话号码已经被他们利用,现在要退出会员,“已经来不及了”。

  社交网站另一个不良影响是,随着即时信息、博客等网络交流方式的普及,“网络欺凌”也变得越来越普遍。传统的欺凌行为包括肢体冲突、语言威胁等,网络欺凌则是通过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故意、反复骚扰他人。英国儿童慈善互联网安全联合会主席约翰·卡尔说:“小时候,操场上以大欺小的现象时有发生,然而回到教室或放学回家,这种欺凌事件就中止了。可现在,网络欺凌在一年365天从不间断,让人无处可逃。”网络欺凌甚至成了犯罪的“帮凶”。3年前,英国13岁的男孩山姆·里森,因在社交网站的个人主页上遭到大量取笑、攻击、辱骂而自杀。主持葬礼的埃文斯牧师说,网络上的“恐怖分子”谋杀了山姆,“这和有人朝他开了一枪没有任何区别”。英国18岁的少女凯莉·赫顿,2009年因为在Facebook上张贴死亡恐吓,被判进入青少年教导所3个月。

  社交网站是当今英国青少年最热衷的消遣,在学校食堂的口角、走廊中的推搡、一点误解、几多分歧,几小时内,就有可能演变成一场浩大的网络欺凌运动。3年前,英国东萨塞克斯郡一所中学的10名学生被勒令停学,因为他们在Facebook和Bebo社交网站上串通一气,辱骂、恐吓老师。“互联网上匿名者造谣生事是一个毒瘤。如不加制止,还可能诱发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德国一家网络公司负责人埃茗对《环球时报》记者说。

  网络不能成为“超越法律与道德的纯自由世界”

  “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纽约客》的这句名言广为流传,甚至被视为网络自由的宣言。不过,美国人对网络的感情有了一些很微妙的变化,这是《环球时报》记者前一阵在美国采访,跟大量新闻界人士和普通人交流的感受。美国人仍然崇尚网络信息的自由流动,但一些网络信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以及匿名发帖中的脏话怪话也让他们很不满,要求网络实名制的呼声也在美国日益高涨。明尼苏达大学新闻学院的简·科特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现代网络媒体的影响下,隐私权的定义跟我童年时已大不相同。”她说,现在美国不少媒体的网站开始走向实名制。她坦承,在美国,网络发言应该是实名制还是匿名制争论很大,人们一方面担心实名制会限制言论自由,另一方面又不满匿名制导致的漫骂和人身攻击。她个人认为,如果要在新闻媒体的网站上发言,还是应该有个编辑先看一看,这样既符合新闻媒体的标准,又尊重网民言论自由,只是这样做成本太大。

  德国一家网络公司负责人埃茗说,现在网络技术的发展已经“失去控制”,从一定意义上说,用户和国家遭到互联网的“绑架”。埃茗认为,“网络监管从来都是必需的,没有监管的自由就是放纵,就是自我毁灭。”

  瑞典斯德哥尔摩大学传媒学教授安德斯·鲍威尔告诉《环球时报》记者,民众对网络的认识经过了“谨慎—迷恋—依赖”三个阶段,今天网络已成了很多人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乃至网民也作为一种特殊且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存在于社会生态之中。因此,网络监管必须提上日程,即网络不能成为“超越法律与道德的纯自由世界”,这越来越成为共识。虽然仍有一些人对此观点不认同,但回顾人类文明发展历史不难发现,当任何一种新事物的影响力扩展到社会各个层面时,就必须加以限制,以保证良性秩序的实现。以图书等出版物为例,当它最早只在少数人之间流行时,是没有对其内容、版权的任何约束的,但当出版物流行于整个社会时,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便应运而生。同时,出版物的监管并非“普世性”的,即各国都有不同的出版物监管规则,例如美国不允许有关宣扬“基地”组织思想的出版物发行,没有一个国家对分离主义思想的传播会坐视不理。鲍威尔说,网络也会走向一条“非普世性监管”道路,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不对网络进行监管,即一些国家口头上宣称的所谓“绝对自由”的、“普世性”的网络世界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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