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关系应“亲”上加“清”

作者:梨儿树  文章来源:原创   更新时间:2017/7/28 10:38:52  

自古以来,“官员和商家”犹如“社会与经济”一般,交集重重,交往不断,在任何体制下都无可回避、无可避免,更不容忽视。电视连戏剧中(不论是古装,还是现代),经常出现这样一副画面:“在一间灯光幽暗、装饰华贵的密室之中,一个手握重权的政客与一个大腹便便的商人在窃窃私语……。”“政商勾结”“权力贴现”“权钱交易”等等,一系列不好的词语刹那间,不假思索地从脑中蹦出。但事实上,这只是政商关系遭遇简单化的误读。  

“亲商、安商、富商,方可决胜全面小康”,这既是社会发展所必须,更是政府应尽之职责。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家、离不开商人。须知,政商关系的核心是经济资源的分配、经济活动的监管与服务、经济利润的分配,这些都与民息息相关,与社会经济发展一脉相连。在推动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上,在决胜全面小康上,地方政府和企业家们必须“亲”且“清”,前者要求亲和、友善、坦荡、真诚、积极主动、热情热心,后者要求清白、守法、公平、公正、两袖清风、廉洁干净。  

“亲”不逾矩,“清”不远疏;“亲”则两利,“清”则两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党员干部如何与企业家打交道指明了方向,划出了底线。在笔者看来,政商关系唯有“亲”上加“清”,公私分明,清白交往,才能健健康康,才是对官员或是商家最好的保护,最终推动中国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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