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的刀刃“摘帽子”“查案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7/8/23 21:27:21  

2015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2016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率先在河北开展为期1个月的试点。20178月,随着中央第六环保督查组进驻西藏,至此,中央环保督察对全国各(区、市)实现全覆盖。(2017820日,人民日报)

在长期的发展历史中,已习惯唯GDP论英雄的地方党委政府在环保方面常常“虚的多、实的少”“表扬多、批评少”,时紧时松。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宏伟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战略性地提出了环保督察机制。环保督察实现了由“督企”变为“督政”,对懒政不为的地方干部形成强大震慑力,让环保的弦时刻绷紧。

西方的近代文明是建立在践踏环境、污染环境的基础起来的现代化,在经历了血泪的教训后幡然醒悟走上治理之路。中国的后发优势就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能通过优越的政治体制避免“历史周期律”,在发展的早期走上治理之路。笔者认为,要让环保督查更好地督促地方党委政府查清事实、厘清责任,倒逼履责、深化改革,必需牵住“摘帽子”“查案子”这个“牛鼻子”。

“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环保督察要改变“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窘境,就必须在“摘帽子”“查案子”上下功夫,在环保督查时启动问责机制严肃问责,绝不能心慈手软,用严厉的问责消除部门和干部中存在的麻木、侥幸和消极应付的心理,对不作为不担当和失职失责行为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边督边改,切实做好环保工作落实主体责任。

环境保护功在当下、利在千秋,要用好环保督察这把“利剑”,就必须让“摘帽子”“查案子”成为悬在地方党委政府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面对环境问题不回避不遮丑,举一反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环保责任,绿水青山可期矣。(文/子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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