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游艇翻船事故 船主与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8/2/24 15:57:21  

  2月18日下午发生在尼苏小镇大屯海上的游艇翻船事故中的陆姓船主和李姓驾驶员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在翻船后溺水较重的朱姓女子,23日已出院。目前,相关的善后及调查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据春城晚报报道,尼苏小镇位于长桥海和大屯海之间,西面紧靠大屯海高原湖泊景观带,是一个带有水上娱乐项目的旅游休闲地。很多村民购来游艇经营,私人游艇占到全部游艇的一半以上。

  翻沉的这条游艇是当地最大的,2月18日下午翻沉前,连同驾驶员在内,共载了14人。而船主就是小镇中陆姓男子,他独自购买经营。2月18日是正月初三,各地来的游客非常多,陆姓船主请了跟他有亲戚关系的李某来驾驶,但李某并没有接受过游艇驾驶的培训。

  据悉,游艇出发后驾驶员就快速前行,还故意摇晃以求刺激。在返回的途中发生侧翻之后下沉,包括驾驶员李某在内的14人全部落水。事发后,旁边的其他游艇、尼苏小镇的联防队员、蒙自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都迅速赶到翻船处救援。不久就将全部落水人员救出,但有两人已溺水身亡,其中一人是泸西县的杨姓老人,另一人是12岁的开远小姑娘。溺水时间较长的朱姓女子,被送到蒙自市人民医院ICU急救室抢救,经过5天的救治,23日已出院。另一位溺水者后被转到开远治疗。

  据悉,2月18日的事故发生后,大屯海上的游艇及水上活动已被责令全部停运,而翻沉的游艇已经从远处拖到了近岸。

  目前,陆姓船主及李姓驾驶员已被刑事拘留。调查组责成船主支付了受伤者的医药费。其他方面的调查处理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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