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五起生态环境损害典型 50多人被追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更新时间:2018/6/20 15:23:17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昨晚(19日)通报了2017年以来、广西查处的五起生态环境损害典型问题责任追究情况,共有50多人被追责。

  据中新社报道,通报显示,上述五起生态环境损害典型问题分别为:柳州市柳江区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打击不力被督办问题;桂林市全州县多地非法占用林地问题;北海市合浦县石康镇砂场违法开采问题;贵港市南风化肥厂超标排污和私设暗管问题;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桂丰源矿粉厂废弃物严重污染水源问题。

  通报称,柳州市柳江区对辖区内林地监管不到位,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打击不力,致使辖区内公益林被采石场矿区、工业区等非法开采或侵占,造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136.38公顷。

  此外,涉林开采的地方均没有办理占用林地许可手续,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被国家林业局驻广州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督查组督办整改。

  在这起事件中,柳州市柳江区政协副主席(柳江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覃祖猛等七人分别受到政务处分。

  柳江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建财,柳江区林业局林政资源办公室主任龙建强等二人分别受到中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柳江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韦守宜,柳江区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思李等12人分别受到中共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显示,因不依法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桂林市全州县林业局党组书记蒋寿春,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周赟等五人被免职。

  此外,全州县县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建东被免职,并受到警告处分;石塘林业站站长李华等七人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全州县龙水林业站原站长李林维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全州县多个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被约谈。

  通报强调,当前,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正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失职渎职,以及整改不力,甚至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据报道,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本月初进驻广西开展“回头看”。在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发现广西钦州市等地存在“虚假整改”的情况。

  检查发现,钦州市一批应淘汰的“散乱污”小冶炼企业仍在违法生产,严重污染环境,但广西有关部门此前赫然公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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